[安远县]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罚没车辆对外公开竞拍

[安远县]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罚没车辆对外公开竞拍


[安远县]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罚没车辆对外公开竞拍

[2021-09-08]


项目编号:ZC21JX********
项目名称: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罚没车辆对外公开竞拍
标的名称: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罚没车辆,挂牌价582,000.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1年09月0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1年09月22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受委托,现将安远县1945辆非机动车、摩托车及87辆机动车面向社会公开竞拍,现将竞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具体信息
安远县1945辆非机动车、摩托车及87辆机动车面向社会公开竞拍(车辆具体信息详见明细表),标的整体拍卖(挂牌);整体竞拍起始价:伍拾捌万贰仟元(¥:582000.00元),竞拍保证金:100000元。
特别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带车牌拍卖,车牌将统一注销。竞拍成交后,买受人须批量拆解所竞得标的物,严禁组装、整体车辆对外销售。
标的物数量等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及登记部门登记的为准。
重要信息披露:竞拍方式
拍卖(挂牌)方式: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竞拍则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价高者得;如一人报名竞拍,则采取挂牌方式按竞拍起始价报价成交。
竞买相关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17时止;
2、现场竞价(报价)时间:2021年9月23日10:30时;
3、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17时止;
4、拍卖会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远县分中心七楼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标的物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17时止。
标的物展示地点:安远县志远、鸿途停车场、孔田中队、版石中队、龙布中队等。
本次竞拍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内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一旦参加竞价(报价),就视为竞买人接受标的的权属和现状,不得再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竞拍人条件
1、竞拍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具有从事报废车辆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方可报名参加竞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
2、竞拍人应具备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认定》,且具有报废车辆拆解能力及拆解处理场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3、不接受联合竞拍;
4、报名采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网上报名;
5、竞拍人须携带所需审查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拍卖(挂牌)日现场由委托方进行资格审查;
6、竞拍人《营业执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等相关经营批准证书应在行政审批有效期内,如资质证书超出行政审批有效期限,则竞买人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7、报名参加竞拍的公司主体须与出具回收证明公司主体一致,如出现竞拍主体与出具回收证明的公司主体不相同的情况,竞拍结果无效,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8、竞得者(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算45日内将拍卖标的物清理搬离现场,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物或未按期清场,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按每日1000元计算,此款汇入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定账户;
9、竞得者(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45日内,完成标的物拖离,回收拆解处理,并向委托方提供合规的车辆回收证明材料 (包括负责办理本次标的涉及异地籍车辆的下户注销工作,并提供有关报废证明材料)。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报名事项
1、报名采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网上报名的方式。
2、竞租人在办理报名须在2021年9月22日17时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3、报名竞租,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竞租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企业或个人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中,并必须在2021年9月22日17时前到账。
4、网上缴纳保证金后,登陆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竞租人须在2021年9月22日17时前缴纳竞租保证金。
6、竞租人如需纸质拍卖资料,拍卖人提供电子档版本,由竞租人自行打印。
7、报名竞租,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不接受通过非转账方式出账(既只能通过转账方式体现,不接受现金缴纳方式入账)、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及非报名人账户出账;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以上版本,浏览器请使用IE10、IE11,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开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远县分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建议赣州银行)
账号:账号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获取
8、竞租人须缴纳与各标的物相对应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9月22日17时前到账。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特别提示
1、买受人(回收拆解企业)必须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禁止以任何方式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回收的报废大型客、货车等营运车辆和校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现场或者视频监督下解体。回收拆解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报废机动车监督解体工作。
2、买受人在拍卖(挂牌)成交之日起45日内,完成标的物拖离、清运、回收拆解处理,并向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供合规的车辆回收证明材料;延期提供或拒不提供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机动车的报废(注销)均需要出具车辆回收证明,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45日内向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4、买受人在取得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退还保证金证明后,到安远县公共资源中心办理退还其保证金手续;
5、如此次拍卖(挂牌)涉及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负责承担缴纳;
6、此次拍卖(挂牌)成交后,买受人完成标的物拖离、清运、回收拆解处理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负责承担缴纳;
7、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注:如竞买人提供虚假、伪造、变造的证件报名参加竞拍,一经查实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取消其竞买资格,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150*****447 (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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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体登录
附件下载:
安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罚没车辆拍卖9.8.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罚没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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