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广饶经济开发区2021年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项目
【东营市】广饶经济开发区2021年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项目
一、项目名称:广饶经济开发区2021年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DYXY-2021-042#
项目编号、标包:DYXY-2021-042#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38.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广饶经济开发区2021年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在充分利用开发区已有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完成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包括用地状况调查、供地状况调查、用地效益调查、闲置土地调查等)、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等工作,最终形成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包括空间数据库成果、表格数据、图件成果、报告成果和资料汇编等),并进行上报汇交。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2)必须同时具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省自然资源厅及以上部门出具的备案情况函)、测绘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丙级(含)以上资质(因自然资源部政策性原因导致有效期到期而不能延期的继续有效);(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按要求提供);(3)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4)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应提交的材料:承接主体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1-09-09至2021-09-13(北京时间)。
2、地点: 广饶县乐安大街全福元B座916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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