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长青镇高嘴头村大棚蔬菜种植产业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长青镇高嘴头村大棚蔬菜种植产业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长青镇高嘴头村大棚蔬菜种植产业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B—6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29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GJ-2021-20CG

2、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长青镇高嘴头村大棚蔬菜种植产业园项目

3、预算金额:5,95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一标段, 1 项,预算金额:3,090,000.00,项目概况:新建14米*55米蔬菜大棚25座,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购置大棚王拖拉机1台,旋耕机1台,液压犁1台,大葱种植多功能主机,三行培土机、施肥机、收获机各一台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引导村级发展大棚蔬菜种植,确保脱贫攻坚成效巩固

第2包: 二标段, 1 项,预算金额:2,860,000.00,项目概况:新建14米*55米蔬菜大棚21座,建筑面积1617平方米,配套给水管网及水肥系统1套(含UPVC水管及阀门、砂石过滤器、水泵2台、变频控制器、100立方钢板水箱含基础),围网950米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引导村级发展大棚蔬菜种植,确保脱贫攻坚成效巩固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08 00:00:00至 2021-11-1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上一年度至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3)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公告发布之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公告发布之日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15 17:00:00止

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B—604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一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二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9日-2021年09月15日(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上一年度至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B-604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一个标段发起投标。(谢绝邮寄)提示:请投标单位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29 09:00:00

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B—6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凤翔县长青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翔县长青镇街道1号

联系人:凤翔县长青镇政府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龙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8日

宝鸡市凤翔区长青镇高嘴头村大棚蔬菜种植产业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B—6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29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GJ-2021-20CG

2、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长青镇高嘴头村大棚蔬菜种植产业园项目

3、预算金额:5,95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一标段, 1 项,预算金额:3,090,000.00,项目概况:新建14米*55米蔬菜大棚25座,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购置大棚王拖拉机1台,旋耕机1台,液压犁1台,大葱种植多功能主机,三行培土机、施肥机、收获机各一台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引导村级发展大棚蔬菜种植,确保脱贫攻坚成效巩固

第2包: 二标段, 1 项,预算金额:2,860,000.00,项目概况:新建14米*55米蔬菜大棚21座,建筑面积1617平方米,配套给水管网及水肥系统1套(含UPVC水管及阀门、砂石过滤器、水泵2台、变频控制器、100立方钢板水箱含基础),围网950米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引导村级发展大棚蔬菜种植,确保脱贫攻坚成效巩固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08 00:00:00至 2021-11-1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上一年度至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3)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公告发布之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公告发布之日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15 17:00:00止

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B—604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一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二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9日-2021年09月15日(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上一年度至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B-604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一个标段发起投标。(谢绝邮寄)提示:请投标单位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29 09:00:00

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B—6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凤翔县长青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翔县长青镇街道1号

联系人:凤翔县长青镇政府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龙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园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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