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子工业发展区实验学校幼儿园、李家庄小学幼儿园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子工业发展区实验学校幼儿园、李家庄小学幼儿园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包括项目实施的背景、基本情况、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预算安排等内容:本项目为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子工业发展区实验学校幼儿园、李家庄小学幼儿园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本项目预算32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预算32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品目编码 | 品目名称 |
G019999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包含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分别明确,下同):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子工业发展区实验学校幼儿园、李家庄小学幼儿园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该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条件。该项目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保证达到相关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9月9日起,至2021年9月1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坊子工业发展区服务中心
地址:坊子工业发展区服务中心驻地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7399号华海大厦1303室
联系人:李经理、周经理
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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