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西二烟站舍莫收购点建设招标公告
改造西二烟站舍莫收购点建设招标公告
红河州烟草公司弥勒分公司改造西二烟站舍莫收购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红河州烟草公司弥勒分公司 红河州烟草公司弥勒分公司改造西二烟站舍莫收购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13—4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烟草公司弥勒分公司改造西二烟站舍莫收购点建设项目已由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弥发改备案【2013】0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红河州烟草公司弥勒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弥勒市西二镇舍莫村
2.2 建设规模:拆除原有仓库过道及验级棚、新建仓库、装车棚、验级棚;钢结构、1层、3栋,建筑面积1157.46m2
2.3计划投资:概算投资约195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省外申请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滇备案手续。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章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至2013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节假日不休)。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3日下午14:30。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100元/碟 ,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吉山北路102号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档案馆办公楼三楼)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4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人的下列资料送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弥勒市弥阳烟站(弥勒市弥阳镇环城南路5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州烟草公司弥勒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旭
地址:弥勒市冉翁路延长
联系人:朱刚
电话:138*****868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2、14号
邮编:661100
联系人:李锐、曹丽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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