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包含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及10个乡镇)申报验收材料编制项目

安化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包含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及10个乡镇)申报验收材料编制项目

安化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包含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及10个乡镇)申报验收材料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08日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的安化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包含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及10个乡镇)申报验收材料编制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安化财采计【2021】166号,采购代理编号:HNMS-*******)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湖南梅山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化县东坪镇新家园主题酒店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29日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化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包含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及10个乡镇)申报验收材料编制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安化财采计【2021】166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MS-*******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0元。

6、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25000元。

7、采购需求:1、对安化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包含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及10个乡镇)申报验收材料进行编制。2、组建安化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领导小组,负责创建申报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协调工作,落实相关决策部署,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创建申报工作实施。3、组成专家组,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咨询、讨论和方案审定、成果论证等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9 8日至20219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安化县东坪镇新家园主题酒店六楼

3、方式:可以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

5、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本公告第二条中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一式三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92909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梅山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化县东坪镇新家园主题酒店六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

开户名称:湖南梅山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湖南安化湘淮村镇银行(农商银行)

银行账号:8201 9490 0018 1173 3

银行行号:3205 6160 0018

备注:须在进账单“款项来源”栏注明

安化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包含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及10个乡镇)申报验收材料编制项目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

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19 290930 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7、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地 址:安化县东坪镇沿江路

联 系 人:李文雯

联系方式:135*****13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梅山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化县东坪镇新家园主题酒店六楼

联 系 人:陈相因

联系方式:159*****997

3.监督单位

名 称:安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县财政局二楼)

电 话:****-*******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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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材料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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