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的2020-2021年度建设零星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库(重新公告)
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的2020-2021年度建设零星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库(重新公告)
张家港市凤凰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ZB2019-G078(重新公告)
1、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的2020-2021年度建设零星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库,所需工程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苏州正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凤凰镇
(2)工程规模:针对单项合同估算额在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项目;
估算价:下浮率招标。
(3)计划开、竣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按实施细则抽签确定)。
4、本招标工程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如下:①建筑工程(房屋建筑、构筑物类的维修、改扩建等);②市政工程(市政道路类的维修改扩建等工程);③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类的维修种植、修补等);每个标段均按评分办法及实施细则确定4家施工企业入库。
5、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一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上,且必须是注册在张家港本地的施工企业;
投标单位必须是苏州市2020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企业(房屋建筑Ⅲ组及以上)或张家港市2020年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企业(房屋建筑三级及以上)的张家港本地企业;
二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上,且必须是注册在张家港本地的施工企业;
投标单位必须是苏州市2020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企业(市政公用Ⅲ组及以上)或张家港市2020年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企业(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的张家港本地企业;
三标段:投标单位必须是苏州市2020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企业(园林绿化二组及以上)或张家港市2020年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企业(园林绿化二组及以上),且必须是注册在张家港本地的施工企业;
注:具有双资质或多资质的施工企业应在报名时明确参与标段,每家企业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活动。如投标报名时未明确所报标段,则视为报名无效。
(2)选派项目经理:
一标段:建筑工程: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3人以上(含3人);
二标段:市政工程: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3人以上(含3人);
三标段:园林绿化工程:投标单位在本工程报名的项目负责人,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 执行。(注:在本工程报名的项目负责人3人及以上)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近4年(2016年03月01日以来)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工程业绩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业绩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有效期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注: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均不能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3)企业信誉:信誉良好 ;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信誉良好 ;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d、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一、二标段为2019年10月-12月)(三标段为2019年7月~2019年12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①、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②、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③、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一、二标段含2019年10月-12月)(三标段含2019年7月~2019年12月)。以上材料须上传至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并及时更新。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一标段:投标单位必须是苏州市2020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企业(房屋建筑Ⅲ组及以上)或张家港市2020年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企业(房屋建筑三级及以上)的张家港本地企业;二标段:投标单位必须是苏州市2020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企业(市政公用Ⅲ组及以上)或张家港市2020年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企业(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的张家港本地企业;
三标段:投标单位必须是苏州市2020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企业(园林绿化二组及以上)或张家港市2020年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企业(园林绿化二组及以上)的张家港本地企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入围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8、评标方法:
最高限价:三个标段的最高上限折扣率均为按照标准标底价的80%;超过上限折扣率的为无效标;
中标原则:按最接近平均价97折(如有效报价超过9家,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取平均值)的4家单位为中标者;中标费率为4家中标单位报价平均价的98折。如报价相同,则由建设单位随机抽取确定;
9、报名后不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者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网上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10、申请人于2020年03 月03 日至2020年03月09 每天上午9时00 分至下午05时00分到苏州正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室报名并在网上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节假日除外)(注:因疫情期间,出于安全考虑尽量减少多次接触,故请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送达(逾期作弃权处理))。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报名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三标段除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标段除外)、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三标段为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一标段和二标段提供2019年10月-2019年12月、三标段提供2019年07月-2019年12月),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序装订成册。
11、招标人: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建设局
联系人:徐弘沛 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河西南路南苑新村261号
联系人:钱陆萍 电话:****-******** 136*****577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03月 03 日 至2020年03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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