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备用锅炉工程烟气脱硫装置EPC招标公告
新建备用锅炉工程烟气脱硫装置EPC招标公告
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备用锅炉工程烟气脱硫装置epc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 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备用锅炉工程烟气脱硫装置(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bit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备用锅炉工程锅炉烟气脱硫装置(epc)项目己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甬榭经备(2012)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招标人为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己具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烟气脱硫装置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1×41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装置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锅炉烟气脱硫装置项目epc总承包,包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项目施工。同时承担培训、工程交付及项目168小时试运行、配合招标人办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项目采用一炉一塔的布置型式,采用氨法脱硫工艺,湿烟气通过脱硫塔直排(即烟塔合一),脱硫塔入口烟气正常流量510000nm3/h,最大流量560000 nm3/h,入口二氧化硫正常浓度3000mg/nm3,最大浓度4500mg/nm3,副产物硫铵生产系统要求接入现有硫氨制备系统。
2.3工期要求:要求装置于2014年8月30日前完成并具备168小时试运行条件。
2.4标段划分数量:1个。
2.5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工期 备注
1 1×41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装置 脱硫率:≥95% 1套 要求装置于2014年8月30日前完成并具备168小时试运行条件 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或废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200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1台410t/h(含)及以上燃煤锅炉项目规模的采用氨法脱硫工艺的烟气脱硫项目业绩,且项目已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
备注:上述资料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原件在投标时同时提供(项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提交报告原件或投入运行的业主证明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再接收证明材料。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作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11月22日至 2013 年12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 11:30和下午13:30至16:30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13日 9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国际大酒店(详见酒店当日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环岛北路39号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邮 编:315812 邮 编: 315020
联 系 人: 胡志波 联 系 人: 夏伟立 陈若水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zbhu@whchem.com 电子邮件:nbitc@126.com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大榭支行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 号:3935 2001 0400 05755 账 号:9409 0154 8000 00191
“其它注意事项:因我公司南面的正大路正在维修施工,通行不畅,自2013年7月16日起交警部门实行单向交通管制,允许机动车正大路(新马路—大庆南路)由西向东通行,禁止机动车自东向西在正大路(大庆南路—新马路)通行。参加我公司招投标活动时请注意上述交通管制要求,尽可能提前安排好时间,以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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