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快速路工程铁路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机场快速路工程铁路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机场快速路工程铁路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sdzb2013-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快速路工程铁路部分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机场快速路工程铁路部分监理
2.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工程投资:投资约1758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0月30日;
2.6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合格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有监理过类似招标工程的业绩。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具有铁路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内有监理过类似招标工程的业绩。
监理项目组成人员要求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三年内有监理过类似招标工程的业绩。
计划合同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铁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
道路监理工程师2人,桥梁监理工程师4人,具有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监理证,道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桥梁工程经验,近三年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其中4人以上有见证取样员证。
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投标人参与本项工程应取得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的入吉手续。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5:30 (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均提供原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建设监理管理窗口报名(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本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要求保持完好)时退还(不计利息,且未中标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7日13 时3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一开标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联系人:于占全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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