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白河县中厂镇大坪社区2021年木瓜园区产业路建设项目(一期)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白河县中厂镇大坪社区2021年木瓜园区产业路建设项目(一期)采购公告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白河县中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白河县中厂镇大坪社区2021年木瓜园区产业路建设项目(一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河县中厂镇大坪社区2021年木瓜园区产业路建设项目(一期)
二、采购项目编号:XSGSBH-202137
三、采购人名称: 白河县中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中厂镇同心村三组
联系人:白河县中厂镇人民政府经办
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滨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4号楼410室
联系人:张欢电话:****-*******
五、采购预算:250.00万元
六、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采购内容 | 备注 |
1 | 白河县中厂镇大坪社区2021年木瓜园区产业路建设项目(一期) | 1 | 项 | 250.00 | 委托任务包括新修木瓜产业园区产业路3公里,宽面宽4米,厚度0.18米。 |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以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为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建造师无在建项目;且投标人必须是业绩优良,有较高的信誉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1-9-908:00:00至2021-9-15 17:30:00;
2、发售地点: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住建局旁);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报名后在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完成后,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投标人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回执单、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白河县中厂镇香城苑F座1单元7号楼3楼(住建局旁)进行缴费确认,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9-27 14:00:00
2、磋商地点:安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欢 ****-*******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 0166 3711 0000 0321 2063
(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请务必在缴费时备注项目名称)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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