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档案馆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安市宝塔区档案馆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安市宝塔区档案馆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23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QCS2021-008

2、项目名称:延安市宝塔区档案馆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58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延安市宝塔区档案馆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1批,采购预算: 1,580,000.00元,项目概况: 1、完成2020年以前宝塔区所有婚姻登记档案的电子化以及档案馆档案管理系统和陕西省婚姻登记系统的录入(导入)工作。2、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后期配套的软件,硬件设备安装维护。,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完成2020年以前宝塔区所有婚姻登记档案的电子化以及档案馆档案管理系统和陕西省婚姻登记系统的录入(导入)工作。具体操作中以每份婚姻登记实有纸质档案为准,做到所有页面成影像分类上传到婚姻登记系统中。完成的数据按要求格式移交挂接进入指定档案管理系统;将区档案馆原服务器内泰坦软件的案卷级和文件级档案目录数据一并移入新购档案管理系统;同时还要上传至陕西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化后期配套的软硬件设备安装维护。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29 00:00:00至 2024-09-0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在延安市宝塔区注册的公司也可提供由宝塔区中小企业综合信用体系服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基础版)。 8)保密资质:供应商须具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16 18:00:00止

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23 09:00:00

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宝塔区档案馆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西沟档案局办公楼

联系人:延安市宝塔区档案馆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桥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21年09月09日

延安市宝塔区档案馆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23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QCS2021-008

2、项目名称:延安市宝塔区档案馆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58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延安市宝塔区档案馆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1批,采购预算: 1,580,000.00元,项目概况: 1、完成2020年以前宝塔区所有婚姻登记档案的电子化以及档案馆档案管理系统和陕西省婚姻登记系统的录入(导入)工作。2、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后期配套的软件,硬件设备安装维护。,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完成2020年以前宝塔区所有婚姻登记档案的电子化以及档案馆档案管理系统和陕西省婚姻登记系统的录入(导入)工作。具体操作中以每份婚姻登记实有纸质档案为准,做到所有页面成影像分类上传到婚姻登记系统中。完成的数据按要求格式移交挂接进入指定档案管理系统;将区档案馆原服务器内泰坦软件的案卷级和文件级档案目录数据一并移入新购档案管理系统;同时还要上传至陕西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化后期配套的软硬件设备安装维护。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29 00:00:00至 2024-09-0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在延安市宝塔区注册的公司也可提供由宝塔区中小企业综合信用体系服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基础版)。 8)保密资质:供应商须具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16 18:00:00止

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23 09:00:00

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宝塔区档案馆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西沟档案局办公楼

联系人:延安市宝塔区档案馆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桥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21年09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电子化 登记 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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