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需检测设备(第四批)项目招标公告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需检测设备(第四批)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设备(第四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81号(盛世天下)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ECCG2021-17/1/2(066021M03365/1/2)
项目名称: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设备(第四批)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包1:*******;包2:9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4个月 | 否 | 步入式高低温环境试验箱 | 1 | 套 | 1.设备尺寸(内尺寸)需满足下列要求:宽W≥2800mm;高H≥2000mm;深D≥3200mm。 2. 设备温度范围不小于:-50℃~+120 ℃。 | |||
2 | 600000 | 3个月 | 否 | 组件机械载荷试验机 | 1 | 套 | 600000 | 满足最大组件2.8m×1.8m的尺寸要求; | 核心产品 |
250000 | 3个月 | 电流连续性测试仪 | 1 | 套 | 250000 | 温度检测范围:-50~200℃; | |||
140000 | 3个月 | 直流电源 | 1 | 套 | 140000 | 单台电源最大输出电压:100V;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上表。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至 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81号(盛世天下)503室
?方式:纸质文件及电子版。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须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授权委托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近六个月,即: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即:2021年2月~2021年7月的缴费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 每包8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81号(盛世天下)503室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4:00
开标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81号(盛世天下)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凡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提前掌握当地和无锡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事项:必须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委派人数不得超过1人。
(3)凡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现场交易活动结束后,迅速离场,不在采购活动场所内停留。
4.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并按“包”开标、评标。
5.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6.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7.依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上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投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9.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5号
联系方式: 杨主任189*****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81号(盛世天下)503室
联系方式:151*****153、139*****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凤宇、张杰
电话:151*****153、139*****507
招标
|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