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县公安局泉塘派出所电信诈骗防范宣传策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县公安局泉塘派出所电信诈骗防范宣传策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为深入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将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和系统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结合起来,助力泉塘派出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特开展此项活动。
无。
三、技术规格:1、供应商应具有优质推广资源,注重跨界整合,形成网站、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互动传播的推广。实现线上传播与地面推广的资源互补,构成全方位且极具穿透力的传播攻势,使反电诈宣传活动全面触及目标人群,广泛影响社会大众。
2、有两次以上宣传推广活动的经验。
3、拥有自主的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
4、有专属的设计团队。
5、策划团队及执行推广团队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活动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2、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长沙县公安局泉塘派出所辖区内)。
五、服务标准:1、制定形式多样的反电诈整体宣传方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推广模式;
2、宣传范围需覆盖泉塘派出所管辖辖区内;
3、宣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主设计制作相关宣传主题;微信;互动小游戏;组织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活动;网页;短信等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反电诈宣传推广活动影响需覆盖辖区内90%以上居民,由泉塘派出所组织进行走访验收;
(2)结合辖区内情况举办不少于4次线下反电诈宣传推广活动;
(3)零距离深入社区、医院、企业、学校、企业开展宣传活动,负责活动安排、课件制作、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并负责全程执行;
(4)线上利用微信群以及短信群发、官方媒体资源进行反电信诈骗宣传,负责线上宣传海报设计、视频制作及其他文案性工作;
(5)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在市级、县级媒体推介报道合计不少于10篇。
六、验收标准:1、成果文件提交时间:分期分批提交,在各项活动启动后一个月内提交。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将整套完整的成果交付给采购人,在交付使用后,应尽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和后期服务的义务。
2、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任何资料,成果文件必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布。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认可的宣传计划启动宣传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在完成4次线下推广活动后,经采购人批准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完成整体宣传推广计划,成交供应商出具结案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款项。
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发票,否则,采购人不予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策划设计费用、物料制作费、人员劳务费、宣传推广费、交通运输费等费用,以及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知识产权要求
(1)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及/或任何部分的相关知识产权、相关权益,包括本项目相关的且为实施本项目而新形成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归甲方所有。
(2)采购人将拥有其在本项目所从事的所有工作(包括各类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其它可交付物)中所包含的或与之相关的全部版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以及所有权和其它权益。
4、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因踏勘产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自负。
5、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县公安局泉塘派出所,地址:长沙县丁家岭社区(漓湘路和东九路交汇处),联系人:黄雷,联系电话:****-********。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