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局:长沙电子财政办公管理及移动办公系统建设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财政局:长沙电子财政办公管理及移动办公系统建设采购需求公开
项目名称:长沙市财政局长沙电子财政办公管理及移动办公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功能清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功能模块 |
1 | 综合办公系统开发实施 | 门户首页、公文处理、系统管理、通知公告、电子邮件、档案管理、政务信息、短信发送 |
2 | 移动办公系统开发实施 | 系统首页、公文处理、日程管理、通知公告、内部邮件、财经信息、通讯录 |
3 | 综合办公系统、移动办公二次开发 | 请假管理、出差管理、采购管理、物品领用管理、任务交办、任务流转、任务反馈、任务提醒、信息交流、自定义组群、文件发送、语音通话、呈批件管理、内控管理、与市委市政府有关系统对接 |
4 | 数据迁移 | 基础数据及必要相关业务数据迁移 |
建设背景
2020年1月,电子财政综合办公子系统、移动办公APP在湖南省财政厅正式上线运行。新版系统按照湖南电子财政一体化系统规范设计开发,对原有系统进行重构升级与功能扩展。系统上线后,迅速在财政厅本级广泛使用,在新冠肺炎疫情危机面前有效支撑了全厅无纸化办公、不见面办公、高效办公的工作要求。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建设内容
名称 | 业务模块 | 功能要求 |
综合办公系统 | 门户首页 | 门户首页是为满足各类用户使用需求所展现的个性化操作界面,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随时进行调整、配置。系统首页提供我的工作台、财税法规、财政资料库、内部制度、党建勤廉之窗、干教培训园地、财政部内网、搜索中心,业务系统、账号映射,具体首页信息包括:事务提醒、局务活动、滚动新闻、督办台、财政要闻、工作动态、电子公告、最新文档、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会议纪要、期刊信息、保密宣传、快捷通道等功能。 |
公文处理 | 主要实现文件接收、处理、运转、制发、条码生成及流转、存档等全程无纸化,通过固化文件运转流程,实现文件在各处室、单位及上、下级机关间的电子化运转,并实行全程留痕,同时与档案管理模块对接,实现文档一体化管理。通过对指标类公文的单独管理,实现公文处理系统指标数据与一体化系统指标数据的同步和协同控制。通过主动公开文件一键公开,可以实现主动公开文件办结后快速在长沙市门户网站公开。 | |
系统管理 | 是面向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用户的服务平台,通过该模块实现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的维护、用户账号、权限的管理级IT服务的管理。用户的服务需求通过该系统一系列审核流程,由运维人员完成服务。 |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可以完成通知公告的查看、历史通知公告查询、阅读回执以及公告未读提醒等功能。与桌面端综合办公系统通知公告的数据保持同步,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一致性。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可以完成未读电子邮件的查看、邮件回复、邮件撰写、邮件转发、历史邮件查询以及邮件未读提醒等功能。与桌面端综合办公系统中的内部邮件保持同步。 | |
档案管理 | 主要是实现档案收集管理、归盒、借阅、检索、利用和编研等工作的电子化、流程化、规范化。对设有查阅权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档案提交申请,通过审批后方可查阅,系统对查阅时限、能否打印及打印数量等进行控制。按不同种类、用途和利用率进行统计和全程监控,电子档案可批量存放到数据库外指定目录,定期刻录、翻录、检测前面年度电子档案盘交市局办公室保存,同时按规定协助市局办公室向长沙市档案局移交电子档案。 | |
政务信息 | 主要实现新闻信息的收集、审核以及导出到外网的功能,实现新闻信息在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贯通。 | |
短信发送 | 各个业务信息推送和日常办公提醒均提供短信发送功能。 | |
移动办公系统 | 系统首页 | 用户首页展示移动办公应用的功能图标,具体包含:我的任务、通知公告、电子邮件、发文信息、收文信息、政务信息、通讯录、当年财政数据、历年财政数据、预算单位数据等日常办公功能。 |
公文处理 | 公文处理分“待办任务”和“已办任务”展示与我相关的任务列表。当有新的公文待办任务需要处理时,移动客户端也将同步收到待办任务提醒。用户能够查看公文待办,并可在手机上逐条对待办公文进行处理。 | |
日程管理 | 用于给用户提前备忘每日每周日程,在首页显示未完成任务,提醒用户对计划任务及时处理。 |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可以完成通知公告的查看、历史通知公告查询、阅读回执以及公告未读提醒等功能。与桌面端综合办公系统通知公告的数据保持同步,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一致性。 | |
内部邮件 | 内部邮件可以完成未读电子邮件的查看、邮件回复、邮件撰写、邮件转发、历史邮件查询以及邮件未读提醒等功能。与桌面端综合办公系统中的内部邮件保持同步。 | |
财经信息 | 财经信息是以列表形势展示财政的各类政务信息,右边有导航栏分类显示。可包括事务活动、图片新闻、财政动态等。考虑到以后的扩展分类,此处支持新增分类并会预留接口。导航栏右边是信息列表,展示当前分类下的新闻列表,支持下拉刷新和分页显示。与桌面端综合办公系统中的政务信息栏目及数据保持同步。 | |
通讯录 | 通讯录展示财政局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的用户联系信息,支持查看通讯录中联系人的基本信息,支持通过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等字段快速搜索联系人信息。 支持对一个或多个联系人发送短信、给联系人拨打电话、保存号码到手机通讯录等操作。手机客户端支持树状人员结构显示,令人员组织关系一目了然,操作方便快捷。 | |
综合办公系统、移动办公系统二次开发 | 请假管理 | 对长沙市财政局干部职工请(休)假,出差,采购,物品领用进行线上审批和管理。 |
出差管理 | ||
采购管理 | ||
物品领用管理 | ||
任务交办 | 实现任务交办及反馈平台,提供任务交办、任务流转、任务反馈及任务提醒等功能。 | |
任务流转 | ||
任务反馈 | ||
任务提醒 | ||
信息交流 | 在打造工作交流协同平台的基础上,实现自定义组群、信息交流、文件发送、语音通话等功能。 | |
自定义组群 | ||
文件发送 | ||
语音通话 | ||
呈批件管理 | 对公文呈批件进行接收、处理、运转、制发、存档等全程无纸化操作。 | |
内控管理 | 对内控进行业务管理提供信息采编、草稿箱、信息审核、信息维护、信息列表、信息分类 | |
与市委市政府对接 | 与市委市政府相关系统接口进行对接 | |
数据迁移 | 基础数据及必要相关业务数据迁移 | 基础数据及必要相关业务数据迁移 |
(一)综合办公子系统
新版办公系统充分考虑财政局日常办公的通用功能,实现文、会、事、人、财、物等要素管理的网络化,全面支撑财政局办公的全过程,具体功能为:
功能模块 | 功能说明 |
内网门户首页 | 我的工作台、信息公开、制度资料、个人信息、快捷通道、财经动态、图片新闻、预算执行、廉政财苑、道德讲堂、党务公开、机关风采、学习园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局务活动、通知公告,其中个人快捷通道主要包括:发文待办、收文待办、通讯录、信息审核、任务提醒、邮件处理、归档提醒、档案借阅、资源下载、我的收藏及常用业务系统入口等。 |
我的工作台 | 桌面、信息处理、综合管理、邮件处理、档案管理、系统管理、常用审批表(如请假审批单、出差审批单、采购审批单、物品申领单等)线上审批 |
公文处理 | 新建发文、发文处理、新建收文、收文处理、公文检索、本地公文检索、资金公文检索、普通发文监控、普通发文监控查询、公文收藏、呈批件、传阅文件、纸质公文编号、公文打印、公文作废处理本局下发公文统计、公文条码管理。 |
档案管理 | 公文待归档管理、部门档案管理、单位档案管理、档案查询、档案保管、档案借阅、基础数据管理 |
内部邮件 | 收件箱、草稿箱、已发邮件、新增邮件、垃圾箱 |
通知公告 | 公告发送、公告审核 |
任务交办 | 任务交办、任务流转、任务反馈、任务提醒 |
政务信息 | 信息采编、草稿箱、信息审核、信息维护、信息列表、信息分类、信息统计、信息权限 |
内控管理 | 内控业务管理、信息采编、草稿箱、信息审核、信息维护、信息列表、信息分类 |
日程管理 | 个人日程查看、领导日程查看、领导日程维护、日程材料维护 |
短信发送 | 短信发送、短信查询 |
信息公开(新闻信息管理) | 信息公开查询、信息公开处理、信息公开审核、信息公开统计 |
知识库 | 文档上传管理、文档审核管理、知识库查询、知识库知识分类 |
IT服务管理-组织机构 | 机构管理、角色管理、用户管理 |
IT服务管理-流程管理 | 业务类型配置、流程配置、业务表管理、文档模板管理、修改密码 |
数据接口 | 与市委市政府协同平台的对接 |
会议管理 | 会议录入、会议草稿箱、会议通知发送、会议审核等 |
(二)移动办公APP
新版移动办公系统是一款运行于移动设备上的软件,是对财政综合办公系统功能在移动端的补充。在基于安卓系统8.0以上版本的移动设备上,借助其便利性,通过互联网并配套安全措施实现日常办公如公文审批、电子邮件回复、财政新闻动态浏览、通知公告查看等操作,为财政信息化建设带来多样化的办公渠道,使工作人员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办公,摆脱在固定场所固定设备上进行办公的限制,更大程度发挥办公系统价值,更大提升日常办公的便捷性与效率。
具体功能为:
功能名称 | 说明 |
用户首页展示移动办公应用的功能图标作为功能入口,图标上显式提醒具体待办记录条数,并根据状态进行更新。 | |
公文待办 | 列表显示用户待办的公文,提供查看公文信息、附件信息,并提供相关意见录入、签名、时间戳、向下传递等功能。 |
列表显示用户已办理公文,并可以查看具体内容。 | |
分上级来文和其他来文显示传阅过来的文件,点击列表中的文件可以查看具体文件信息,也可以在页面上按公文类型和标题文号搜索。 | |
查看个人日程和领导日程,并可以新建本人日程信息。 | |
查看内网发布的所有通知公告信息。 | |
内部邮件 | 查看收到的资料、文件。 |
财经要闻(政务信息) | 查看局内工作动态和财经新闻信息。 |
信息参考(财政数据) | 查看财政数据、财经参考、调研报告。 |
呈批件 | 查看其他签批待办和其他签批已办。 |
根据公文类型、标题、文号等信息查找公文。 | |
通讯录 | 查看局内所有的机构和人员的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并可以直接发短信、打电话。 |
我的 | 显示用户本人相关信息及公文收藏、新闻收藏,并提供修改密码、清除缓存操作,也可以查询技术支持的联系方式。 |
协作交流 | 自定义组群、信息交流、文件发送、语音通话等 |
(一)实施阶段划分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提出详细的本项目实施阶段划分、各阶段需提交的阶段性成果清单建议。
(二)实施组织要求
为有效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方应根据本项目实施要求具有派驻足够的稳定的技术人员常驻现场进行项目实施的能力。同时,我局将根据项目实施需要,组织各处室负责人、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参加此项目,与投标方人员紧密结合成各级项目实施小组。
投标方应提出详细的本项目实施组织建议。实施组织的具体形式及人员组成、分工由双方在本项目启动阶段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协商决定,并报我局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执行。在具体实施各阶段,项目组可根据需要,提出本项目实施组织或/和人员组成变更申请,经我局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三)管理要求
本项目开展双方应执行严格的项目管理措施,包括项目的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三者之间相互关联,互为影响。双方应按周进行动态跟踪,收集并汇报每周实际进展,时间资源、实际费用消耗,根据这些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系统按时、按预算完成。 投标方必须对本项目管理制定相应的规则和办法。
(四)质量管理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要求的质量水平,投标方必须建立并实施一套确保本项目开展规范开展的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该质量管理体系至少但不限于满足ISO9001的要求。
2.投标方必须针对本项目建立项目需要的管理规范,并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落实。应响应技术规范在本项目中如何得到保证;应规定如何对本项目进行管理,应规定每一开发阶段的输入和输出并纳入文档。
(五)建设周期
本期项目建设周期初定3个月,即2021年10月~2021年12月,要求系统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上线运行。
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系统建设。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要求地点。
五、服务标准:在系统上线后,投标方应向我局提供培训,并保证培训后的我局参加培训人员能熟练、准确地使用、管理、维护系统成果。投标方应根据我市财政业务或信息需求进行适当的流程变动,通过此次系统研发及维护,达到提高财政业务管理水平和信息管理水平的目的。为此,投标方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个方面的培训:
(一)项目管理培训;
(二)系统业务操作培训;
(三)系统管理、维护工具培训;
(四)系统所包含的二次开发工具培训;
(五)我局认为必要的其他培训。
投标方应提出上述培训的具体建议和详细方案,需要时,协助我局参加培训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包括邀请函、联系和安排住宿及往返交通等。
(一)质保要求:
1.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中标方维修人员接到维修电话后须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赶到现场,重大安保时2小时内到场排除故障。
3.质保期:中标方须在合同中规定的服务完成验收后,对提供的软件提供12个月的质保服务。
4.在质保期内,中标方应负责对其提供的软件提供升级、维护等专业技术服务,不收取额外费用,响应时间必须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质保期满后实行有偿服务,有偿服务费用双方另行约定。
(二)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经我局鉴定、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在质保期内,为我局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中标方须有固定人员常驻用户现场。质保期满后的维护费用,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系统功能性缺陷的修正;
2.系统运行维护支持;
3.业务需求变化引起的流程调整;
4.解答我局用户提出的技术问题;
5.负责安排我局人员参加系统升级的培训、产品发布、技术交流等方面的活动,并在费用方面给以优惠。
(一)成果的提交
技术成果的提交,是指本项目包含的应用系统安装包及所有技术文档的电子介质、纸质介质及电子成果的全部提交。只有本项目所有技术成果均提交我局后,由我局组织初验后,投标方才能向我局提出本项目成果验收申请。
(二)验收的标准及方法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投标方原因造成的,由投标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投标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三)鉴定
本项目完成后,投标方须提前十四天用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和鉴定,验收和鉴定通过则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和鉴定证明。鉴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系统功能有无达到预期的设计目标;
2.系统相关的文档、手册是否齐全;
3.系统稳定性、高效性、可用性、安全性;
4.其他我局要求验收鉴定的内容。
如果双方对质量、完成情况有意见分歧,我局可委托权威机构对产品进行重新鉴定,此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即作为我局向投标方提出修理、补齐、更换和索赔的有效证据。投标方除承担修改费用之外,还需承担重新鉴定费用。
七、其他要求:其他说明及要求:
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财政局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验收通过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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