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投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建投十一公司直管七部融创普洱国际大健康度假区项目EPS线条采购公告

云南建投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建投十一公司直管七部融创普洱国际大健康度假区项目EPS线条采购公告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招标注意事项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融创普洱国际大健康度假区一期项目——EPS线条采购

1.2工程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

1.3建设单位: 普洱融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1.4总包单位: 云南建投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1.5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86705.44㎡。地上建筑面积143005.23㎡,其中多层建筑面积为127486.02㎡,别墅15483.21㎡,门卫室建筑面积36㎡,地下建筑面积43700.21㎡。本工程共49座单体建筑,其中20栋为8层住宅,9栋为7层住宅,1栋为6层住宅,19栋为别墅。

2. 资质要求

供应商资质合法有效,经营范围能覆盖所供应的材料。

3.供应期限

3.1 签订合同后/ 日内乙方必须将货全部供给甲方。

3.2 乙方在收到甲方批次计划后按计划进场时间将货供给甲方。

本合同采用2 条执行。

4.材料的质量标准

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材料质量问题发生返工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给予罚款 5000~10000元 ,同时承担甲方损失。乙方对所出售的材料保证质量,对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杜绝出库。


  1. 招标内容

融创普洱国际大健康度假区一期项目——EPS线条采购。

6.报价方式

1、按照投标报价表进行报价:详见后附表。

2、投标报价时请注明所投标段。

7. 款项支付及增值税发票约定

7.1每月20日前甲、乙双方共同核对当月的供货数量及金额并签字确认。经双方确认后的《供货确认单》作为双方办理结算货款的依据。材料款按审核确认进行结算,按审核审定的产品进行材料款支付。

7.2、付款方式:款项按当月供货量的70%进行支付,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手续办理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97%,预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7.3支付方式:款项通过网银、承兑汇票或转账支票的方式支付至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收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合同乙方单位名称一致,指定办理收款相关手续。

7.4供应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帐号;若乙方需改变指定收款银行帐号须另行出具工作联系函。

7.5材料款以转账方式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1)、本合同乙方增值税纳税人类别: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

2)、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

3)、增值税发票提供方式:自开( )代开( )【注:代开发票必须加盖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

4)、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5)、发票提供时间:每月结算单经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后,乙方应在付款前 10日内提供与结算单金额一致的符合上述约定的增值税发票。

6)、乙方就本合同约定之业务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国家关于增值税发票规定的,或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责任,且不免除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7)、合同标的、内容应与发票载明一致,甲方未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增值税发票前有权拒绝履行支付义务,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8)、乙方向甲方送达增值税发票发票联时,送达日期不得超过自开票日期起10天(包含节假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责任。

8.合格供应商比选

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至少 3 家及 3 家以上投标人,并从中择优选择合格供应商为此项目EPS线条供应商。

9.投标注意事项

9.1拟定于在 2021 年 月 日 时在云上营家物资供应平台进行开标。

联系人:周进奎 联系电话:131*****798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三台路建投十一公司 419 室。

9.2投标单位在云上营家平台上需上传营业执照、安全证书、产品合格证、企业信誉和企业实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扫描件。

9.3投标单位逾期未上线投标视为弃权。

9.5投标单位应承担云上营家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选中,招标发起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注:本次投标严禁串标,如发现有串标行为,中标单位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0.投标比选评定办法

10.1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与比较,评价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

10.2投标文件发起人不对未选中单位做出任何解释。

10.3评定办法:按合理低价原则确定合格供应商,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11.合同签订

11.1投标发起人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合格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未按时签订的,中标人须承担由此给招标发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由委托代理人来签订,该代理人必须持有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一套复印件件加盖公章。

12.其它要求

12.1投标比选选中单位不得将材料供应再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追究由此带来的损失。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健康 云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