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气田水转运处理招标公告

2021-2022年气田水转运处理招标公告

浙江油田大安区块2021-2022年气田水转运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油田大安区块2021-2022年气田水转运处理项目

招标编号:ZY21-SH10-FW675/ZB-CQXMB-2021-004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浙江油田公司重庆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部在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大足区及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合江县等矿权区内开展天然气勘探工作,目前计划实施的3口井分别是为:大安1井、大安2井钻压试井工程和黄204井压试工程,随着勘探认识不断加深,后续将会新增勘探井。需对该区块的大安1井、大安2井、黄204井及后续完成页岩气钻井压滤液、压裂返排液和试采产出气田水进行转运或转运+处理,气田水包括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试采气田水及井场其他污水,暂定需要转运、处理气田水45000方(以实际为准),目前3口井平均转运距离永川区15公里,大安1井距离永川区20公里,大安2井距离永川区9公里,黄204井距离永川区16公里。根据勘探开发实际情况,为满足返排试采生产需要,需将气田水转运至满足要求的工业污水厂处理达标外排。为了保证环保达标,需专业服务队伍对气田水转运及处理进行日常管理,保证气田水转运安全和水质达标后外排。

2.2 招标范围

浙江油田大安区块2021-2022年气田水转运处理项目包括大安区块所有平台的气田水转运、处理合格后外排,本项目所指气田水包括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试采产出气田水,暂定转运或转运+处理气田水量为45000方,预算额度为540万(不含税)。管理界面在甲方属地内的预处理、装车等由甲方负责监督管理乙方实施,气田水装车离开甲方现场后的拉运和水处理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保证提供正常拉运能力400方/天,此外乙方还具备生产应急保障能力,应急拉运能力达到600方/天。气田水转运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保证项目合规合法。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浙江油田公司重庆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2.5本招标设置控制价:

转运、处理达到外排标准的控制单价如下:

①拉运服务单价:A类:拉运车辆转运公里单程在40公里(含40公里)以内,执行价格0.82元/方·公里(不含税);B类:拉运车辆超过40公里,执行价格0.73元/方·公里(不含税)。该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用。

②处理服务单价:压裂返排液和试采产出气田水68元/方(不含税),钻井废水50元/方(不含税)。

③计算方式:转运费用=转运单价×拉运量,转运处理费用=转运费用+处理单价×处理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①环境污染治理(含废水)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防治(含废水)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含工业废水处理)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工业污水排污许可证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④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关于允许接收和处理天然气(含页岩气)或石油废水、返排液等来水的批文。须提供证书及批文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

3.1.3投标人具备接收不小于600 立方米/天的富余日处理能力(应提供但不限于:环评批复报告、排污许可证、生产运行报表等资料)。并承诺每天预留 400 立方米处理量用于接纳本项目来水。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若合同履行中发现中标单位与证明不符,招标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3.3人员要求:

3.3.1专职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从事污水处理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且至少具有3口井压裂返排液处理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3.3.2专职技术人员:投标人拟派技术人员至少2人,须具有有效的应用化学或环境工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从事工业污水达标处理知识基础和熟练的污水拉运、处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3.3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投标人拟派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至少1人,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人员工作简历),且具有从事安全环保管理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本项目所有拟投入人员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业绩①合同扫描件+②岗位聘任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有从事相关岗位的经历,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车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正常拉运的普通标准罐车至少有5台,且拟投入车辆必须配备可供招标人在线实时查询车辆位置的GPS监控设备(需提供账号)。

注:以上所须证明材料中,车辆信息必须与现场实际提供车辆的一致。须提供①车辆行驶证扫描件②车辆年检合格证扫描件③有效期内的车辆保险单扫描件④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租赁证明材料扫描件⑤须提供显示相关车辆在线GPS监控系统图片。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时间)按时完成承包外排污水拉运处理项目的有效业绩,至少1份。

注: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业绩合同及原甲方出具的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材料,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技术质量要求:

污水厂处理合格达标外排,水质满足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执行标准。

注: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合格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水质化验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地方环保部门提供的在线监测相关材料。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3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7.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二)。

3.7.5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7.6不满足3.7.1至3.7.5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3.8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3 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2)联合体中的污水治理单位应具备环境污染治理(含废水)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防治(含废水)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含工业废水处理)二级或以上资质;

联合体中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应具备相应的排污许可证、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关于允许接收并处理天然气(含页岩气)或石油产生的废水、返排液等来水的批文;

联合体中的污水转运单位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9其他要求:

3.9.1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9.2投标人须承诺:从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的环境污染环保事故。

3.9.3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9.3投标人须承诺:履约中如涉及跨省转运,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办理省(市)厅(局)批准的跨省转运许可。

3.9.4投标人须承诺:可在距离气田水产水点130公里范围内实现气田水处理达标外排。

3.9.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09月09日至2021年09月14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按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1 佘工675标书款”;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号:********6050

银行帐号:****************485

********28@qq.com%EF%BC%8C%E6%8B%9B%E6%A0%87%E6%9C%BA%E6%9E%84%E6%94%B6%E5%88%B0%E4%B8%8A%E8%BF%B0%E8%B5%84%E6%96%99%E5%B9%B6%E5%AE%A1%E6%A0%B8%E9%80%9A%E8%BF%87%E5%90%8E%E6%AC%A1%E6%97%A5%E5%9C%A8%E7%BD%91%E4%B8%8A%E8%A7%A3%E9%94%81%EF%BC%88%E5%A6%82%E5%9C%A8%E5%91%A8%E6%9C%AB%E8%B4%AD%E4%B9%B0%E5%9C%A8%E4%B8%8B%E4%B8%80%E5%91%A8%E5%91%A8%E4%B8%80%E8%A7%A3%E9%94%81%EF%BC%89%E5%8D%B3%E5%8F%AF%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及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8@qq.com,招标机构收到上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次日在网上解锁(如在周末购买在下一周周一解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建议在系统报名成功并付款后将所有报名资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

4.5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附件一: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内含: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等)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7.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否决。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1 佘工675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3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佘工、白工

电 话:****-******** ********503

电子邮件:********8@qq.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签: 处理 转运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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