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村电量抄结、电费催收招标公告
2014年农村电量抄结、电费催收招标公告
景谷供电有限公司2014年农村电量抄结、电费催收招标公告招标代理: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景谷供电有限公司 景谷供电有限公司2014年农村电量抄结、电费催收(招标编号:hlzb-2013-
11-114)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景谷供电有限公司委托,对2014年农村电量抄结、电费催收 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景谷供电有限公司2014年农村电量抄结、电费催收的招标。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景谷供电有限公司自筹。
2.2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质量要求及服务期限
3.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对景谷供电有限公司2014年农村电量抄结、电费催收进行招标;抄表范围共1686个台区、总计64725户,涉及11个乡镇(威远镇、永平镇、正兴镇、益智乡、边江乡、半坡乡、勐班乡、碧安乡、民乐乡、景谷乡、凤山乡)。
3.2质量要求:
3.2.1按时完成电量抄结工作,不发生因自身责任导致的故障、事故和少抄、误抄、漏抄、估抄。
3.2.2应按照《供电服务监管办法》、《云南电网公司优质服务十项承诺》等有关规定。
3.3服务期限: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电力技术服务资格。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本标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电力设施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5.2出售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9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5.3出售地点: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21楼a、b座。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6.1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3年12月17日9:00 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21楼d、e座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招标人于2013年12月17日10:00时在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21楼d、e座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
七、招标人:景谷供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永林 电话:0871-******** 传真: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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