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广电融媒体科技创新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宁波广电融媒体科技创新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广电融媒体科技创新大厦项目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6]1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广电新视听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广电新视听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的施工进行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高新区GX03-01-03地块。凤竹路以北、甬江大道以南、翔云路以西、院士路以东。建 设 规 模:用地面积为3.7853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2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地上建筑主要由新闻中心、广电工艺用房、行政办公用房3大部分功能组成,其中新闻中心和广电工艺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行政办公楼面积约3.1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约186441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9.5亿元。招标控制价 :********元。计 划 工 期:180日历天。招 标 范 围:本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防系统通过宁波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室分系统通过通管局验收),配合总包单位确保获得“钱江杯”,争创“鲁班奖”。安全要求:合格,配合总包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3.5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3.6 其他3.6.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3.6.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系统要求完成录入。3.6.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gaox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月 日9时30分。5.2本项目投标文件由宁波网络(不见面)投标工具V7.6.3版本生成。5.3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gaoxin/)。5.4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广电新视听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科、陈晓明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联系人:王玲、唐虹波电话:0574-*******0传真:****-********-***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8@qq.com)并以电话(0574-*******0)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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