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主装置及公用工程监理服务采办包1
招标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主装置及公用工程监理服务采办包1二标段
标段(包)编号:21-CNCCC-FW-GK-1637/02
批文名称及编号:甬发改审批【2020】134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
建设规模: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拟新建重整联合装置、DCC联合装置、加氢联合装置、常减压联合装置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储运、公用工程系统等辅助设施。同时,拟新建6万吨/年醚后碳四制聚合级1-丁烯装置。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的320万吨/年DCC联合装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范围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设计文件以及业主方相关工程管理制度,完成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拟新建320万吨/年DCC联合装置施工图纸范围内要求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阶段、运行阶段、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度、质量、施工安全、投资控制等进行全面监控和监理;对工程合同、成品钢结构合同、信息、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做好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对内、对外各方面的协调工作,确保工程总体目标的实现,并向业主承担监理总责。具体内容以甲方实际委托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监理服务期限:预计810日历天,具体详见本招标公告特殊说明。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合同签署日期为业绩时间),至少具有两项(含)以上已完工的石油化工工艺主装置(不包括辅助及环保类装置)工程监理业绩。 投标人提交相关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及包含技术附件在内的相关附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含合同业主名称、工程项目名称、装置名称、合同签署日期、合同服务内容、监理业绩完工证明及完工日期等能充分说明所属提供的业绩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关信息。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业绩的符合性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平均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条规定的所述任何情形,投标人须提交承诺函作为保证。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十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两个(含)以上已完工的石油化工工艺主装置(不包括辅助及环保类装置)的总监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往工作经历、资质证书、近3个月社保证明、监理合同复印件和监理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正式任命文件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监理服务已完工、总监理工程师、项目名称、装置名称,均视为无效业绩。
其他要求:(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总监代表:必须为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八年以上工作经历,曾担任过一个(含)以上已完工的石油化工工艺主装置(不包括辅助及环保类装置)的总监或总监代表;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往工作经历、资质证书、近3个月社保证明、监理合同复印件和监理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总监或总监代表正式任命文件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监理服务已完工、总监或总监代表、项目名称、装置名称,均视为无效业绩。 2)HSE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八年以上工作经历,曾担任过一个(含)以上已完工的石油化工工艺主装置(不包括辅助及环保类装置)的HSE监理工程师。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往工作经历、资质证书、近3个月社保证明、监理合同复印件和监理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HSE监理工程师正式任命文件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监理服务已完工、HSE监理工程师、项目名称、装置名称,均视为无效业绩。 3)焊接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员工,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曾担任过已完工的石油化工工艺主装置(不包括辅助及环保类装置)的监理工程师,且专业与本次投标的专业相同。焊接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任职证明、近3个月社保证明、监理合同复印件和监理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同专业监理工程师正式任命文件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监理服务已完工、同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名称、装置名称,均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1年09月10日至2021年09月17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的虚拟开标大厅
特殊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定标策略: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价格、技术(监理大纲评分部分)、无价商务(资信业绩评分部分)评审权重为40%:50%:10%。根据评审标准,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授标。招标人将进行两个采办包的招标, 其中采办包 1 为重整联合装置、 1-丁烯装置、DCC联合装置工程监理服务,分为2 个标段,标段 1 为重整联合装置及 1-丁烯装置工程监理服务,标段 2 为 DCC 联合装置工程监理服务;采办包 2 为加氢联合装置、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服务,分为2个标段,标段1为加氢联合装置及常减压联合装置工程监理服务,标段 2 为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服务; 投标人可兼投但不能兼中,即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4个标段中标不超过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一个采办包中标段1和标段2 均排名第一,招标人根据本采办包两标段组合分数最高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人。 3、预计810日历天(约27个 月),计划服务时间自2021年11月10日至2024年1月10日,最终时间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纬二路
联 系 人:张立杰
电子邮箱:zhanglj36@cnooc.com.cn
邮 编:315812
联系电话:
159*****755 异议受理人:苏铂钦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 系 人:苏铂钦
电子邮箱:subq@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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