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国嘉园ABCD栋消防设备预购及消防工程维修更换服务工作招标公告

广州南国嘉园ABCD栋消防设备预购及消防工程维修更换服务工作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邀请/公告

日期:2021年9月8日

招标编号:

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面向有关专业合格的国内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内容。

描述及数量

南国嘉园ABCD栋消防设备预购及消防工程维修更换服务工作 1整套(中山大道中258、260、262、266南国嘉园苹果城ABCD栋)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资格要求包括:

l 财务能力: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2018、2019、2020)的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总值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l 业绩:

近3年内建造过类似小区消防改造业绩不少于10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业绩表)

l 企业资质:

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消防施工资质的企业。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人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的信息并可查阅招标文件。

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9月9日起至2021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从网上公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每套加收100元快递费,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地址,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人概不负责,文件售后不退。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9月30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密封递交到招标机构的开标现场。 随同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附有总计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所有迟交标书,将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通过互联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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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物业公司谨代表全体业主跟施工方签订维修更换消防设施设备的施工合同,物业公司不垫付任何费用,工程款项的支付按政府关于动用业主维修基金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章 投 标 人 须 知

一、说明

资金来源

1.1 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拥有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 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强制性资格要求的条件将在“招标公告”和“ 投标资料表”中规定。

投标人如果是签订了组织联合体正式意向的或者已经签订的联合体协议的前述两者的结合,不能通过联合体进行投标。则: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或其随后的时间内被“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机构禁止参与投标的,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 如果在投标前进行了资格预审,招标则只面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

7) 投标人至少达到3家及以上的合格投标人数量,此次招投标才有效,否则此次招标将废标。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厂商或产地,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3.2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征、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生产、装配、分配或销售货物的公司的国籍并不能用于确定货物的原产地。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向相关组织公开招标的单位交纳中标服务费,此项费用可以不单独在报价表中列明。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要求提供的货物及其服务,招标、投标的程序过程和合同条款等。 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 招标文件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图纸)

第五章 合同格式和合同条款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说明、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投标人应已充分明了招标文件里所有明确的和隐含的要求,自愿投标并承担风险。

招标文件的各部分是相互关联的,无论文字还是图纸提及的要求,投标人都必须作出响应并满足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信息或资料的投标书可能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对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9. 投标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本须知第10、11和12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供开标时唱标时使用的、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2)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按照本须知第15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的编写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 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简述、规格、来源、数量及价格和交货期,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详细规定请参阅“投标资料表”。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替代格式的投标函。投标函格式中的全部空格都应填入所要求的信息。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别填写:

11.2.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

1)报所供货物的EXW(出厂)价、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的,除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还应包括对以下①、②两项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

①报EXW价的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从境外进口的;或

②报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的货物是从境外进口的。

2)如果投标资料表中有规定,报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3)报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如果有的话)。

11.2.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

1)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报CIF(指定目的港)价,或CIP(指定目的地)价。

2)如果“投标资料表”中有规定,报FOB(指定装运港)价,或FCA(指定承运地点)价,或其它方式的报价。

3)如果“投标资料表”中有规定,报货物从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

4)按照“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报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

11.3 EXW、CIF和 CIP等价格术语,应根据巴黎国际商会现行最新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的规定来解释。

11.4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1.5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6 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除本须知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 投标货币

12.1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2.2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2) 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3) 证明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业绩要求的文件;

4) 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5)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二级消防实施施工证书等。

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符合国家生产和消防要求的证书证实。

14.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招标人验收后开始使用至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4.4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3.3)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15. 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可接受的货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人接受的其它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日;

2)银行本票、即期汇票、保兑支票或现金,或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其它形式。

15.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

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和36条规定交纳了中标服务费(如有)和履约保证金,并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

15.7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

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还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8.2内外层信封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18.3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

18.4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投标截止期

19.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应是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19.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招标人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在开标前,招标机构应请各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确认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且当众宣布检查的结果,然后进行开标唱标。招标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22.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的投标文件和没有读出的上述第22.2条款的内容,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2.4 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投标人名称及是否有撤回、替换或修改;投标报价,尽可能按合同列出,包括折扣和允许的替代报价;是否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应该要求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名。没有投标人签名的开标记录并不影响其内容和有效性。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23.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业主、物业和居委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业主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3.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综合评价法进行。综合评价法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将按照商务评议(符合性和响应性检查)、资格审查、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和综合评分等几个步骤进行。

23.3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签字。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和资格审查

2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以确认“投标人须知”第9、10条要求的全部文件和技术资料均已递交。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等。

24.2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4.3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保留或遗漏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实质性偏离、保留或遗漏是指:

(1)对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的范围、质量或性能存在着实质上的影响;

(2)对合同规定的买方权力或投标人责任存在着实质上的限制,与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

(3)如果进行更改,将不公平地影响到其他递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书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在招标书评审过程中,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定义:

(1)偏离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存在着偏差;

(2)保留是指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设定限制性条件或不完全接受;

(3)遗漏是指未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或全部信息或文件。

24.4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条和第13 条列出的标准,以及“投标资料表”中的强制性资格要求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有足够能力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则可以进行对其投标书进一步的评价;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投标。

除资格审查外,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文件中没有投标函、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表必须签字;

2) 投标文件未有效签署的(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格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 超出经营范围的;

5)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 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有利益相关关系的;投标人之间有行政隶属和股权股份等利益相关关系的。

7)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存 在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的。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3)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4)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5)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25. 转换为单一货币

25.1为了便于评标和比较,如果投标报价中有多种货币,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投标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统一转换成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评标货币。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开标当日中国日报公布的汇率)

26. 投标的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 招标机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相应的投标进行价格核算和调整。

(a)招标人将按以下方法更正算术错误:

(1)如果单价与数量之积与该品目的合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如果招标人认为单价中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以该品目的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2)如果总价与各品目的合价之和不一致,则以各品目的合计为准修改总价。

(3)除非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计算错误有关,否则,在满足上述第(1)项和第(2)项的前提下,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则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b) 缺漏项和偏差的调整:

同“货物和服务需求清单”对照,投标人如果有严重的缺漏项 (整个品目缺漏),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报价不完整,没有实质性响应标书的要求而被拒绝。如果对于品目内的分项要求没有给予详细描述或缺漏项,则应按照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中的最高价给予加价调整。但多报的项目和分项以及数量有可能不再给予减价调整,招标机构/招标人认为这些是投标人的方案中的必须。

技术规范和 “货物和服务需求清单”对所报货物的技术指标的要求是最低限度,对于技术方案和技术指标的优化评审比较,不作价格上的调整。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6.3 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为依据。境外产品为CIF价、进口环节税及境内运输费、保险费之和;境内产品为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它税费)及境内运输费、保险费之和。

26.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除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考虑量化以下因素:

1)在中国境内所发生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及其将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伴随服务费用;

2)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

3)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

4)所投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的费用;

5)在中国境内得到投标设备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6)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

7)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8)备选方案及其它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

26.5 根据本须知第26.4条的规定,对“投标资料表”中选定的评标因素,可采用以下量化方法调整评标价格:

26.5.1在中国境内所发生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及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有关机构发布的收费标准计算货物从出厂地/进口港/边境口岸运抵投标资料表所指明的项目现场所发生的内陆运输、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为便于计算,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估计的货物尺寸、装运重量和每个合同包的估计 EXW价/CIF价/CIP 价的价值。评标委员会将把上述费用加到EXW价/ CIF价/ CIP价上。

26.5.2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

1)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时间交货(或启运)。以规定的时间为基础,每超过基础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EXW价/ CIF价/ CIP价的某一百分比(%)来考虑。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或者

2)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可接受的几周时间范围内交货(启运)。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晚于交货时间范围供货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在这段可接受的时间范围内,每迟于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最早交货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某一百分比(%)来考虑。或者

3)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分批装运交货(启运)。 提前交货或者推迟交货的投标将调整其评标价。方法是每提前或超过规定的交货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减少或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EXW价/ CIF价 / CIP 价的某一百分比(%)。

26.5.3付款条件的偏差

1)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所列的付款条件报价。评标时以此报价为基础,但投标人可提出替代的付款计划并说明采用该替代的付款计划投标价可以降低多少。评标委员会可以考虑中标的投标人的替代的付款计划。或者

2)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招标人提出的付款计划。投标文件对此不得有偏离。

26.5.4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费用

1)投标人将所投货物的零部件及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运行周期内必需的备品备件的名称和数量清单附在技术规格中,按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单价来计算其总价,并计入投标价中。或者

2)招标人将开列经常使用的零部件和备件清单,以及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规定的运行周期所需要的数量,按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单价计算其总价,并计入投标价中。或者

3)招标人将根据每一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以及招标人过去的经验或其他购买人的经验来估算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规定的运行周期所需要的零部件和备件的费用,并计入评标价中。

26.5.5中国境内的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设施

根据投标资料表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规定,招标人建立最起码的维修服务设施和零部件库房所需的费用,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

26.5.6投标设备的预计运行和维护费用

由于所采购的货物的运行和维护费用是设备使用周期成本的一个主要部分,这些费用将根据投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价。

26.5.7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1)投标人应响应技术规格中的规定,说明所提供的货物保证达到的性能和效率。高于标准的,不考虑降低评标价;低于标准性能或效率的(假设为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投标价将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调整金额,采用投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设备在使用年限中的运行成本所额外增加的费用。或者

2)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备技术规格中相应条文所规定的最低性能或生产率才能被认为是具有响应性。若所提供的货物与规定的要求有偏离时,评标时将根据该货物实际性能或生产率,采用投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方法,调整其评标价。

26.5.8备选方案及其他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

除非投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及评标价格均不得高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将在投标资料表和/或技术规格中详细规定。

27. 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根据本须知第24、25和26条所计算出的评标价应为最终评标价。

28. 与招标人的接触

28.1 除本须知第23.2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8.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保密

在公布授予合同决定之前,任何与投标书审查、评审、比较、资格后审和授予合同建议有关的信息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这一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披露。

尽管有“投标人须知”第28.2款的规定,从开标之时至授予合同之际这段期间内,如果投标人希望就招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与招标方进行联系,他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但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就其他第三方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的提问给予解答。

合同授予标准

30.1 除第32条的规定之外,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

31. 网上注册、公示、质疑

31.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在相关网站上进行招标项目建档,以查看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以及网上提出质疑等。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地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31.2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31.3 已成功注册的投标人可以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公示。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也可在招标网上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质疑。

31.4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保证提出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将主管部门公布的质疑信息作为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2. 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2.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33. 中标通知书

3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3在中标人按照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34. 签订合同

34.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 履约保证金

35.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应按照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4或35.1条规定执行,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6. 招标服务费

36.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7. 腐败和欺诈行为

37.1 中国政府的反腐败政策要求买方以及本次招标中的投标人、供货商和他们的分包商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及在履行本次招标所签订合同时的过程中,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i) “腐败活动”意指直接地或间接地提供、给予、收受或要求任何有价财物来不适当地影响另一方的行为;

(ii) “欺诈活动”意指任何行为或隐瞒,包括歪曲事实,任何有意或不计后果的误导,或企图误导一方以获得财物或其他方面的利益或为了逃避一项义务;

(iii) “串通活动”意指由双方或多方设计的一种为达到不当目的的安排,包括不适当地影响另一方的行为;

如果发现所建议的中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拒绝该授标建议。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下述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投标人须知》与本《投标资料表》 不一致,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一、说明

1.1

招标人:南国嘉园苹果城小区

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1.1

资金来源:小区物业维修资金

1.1

项目名称:

南国嘉园ABCD栋消防设备预购及消防工程维修更换服务工作 1整套

项目包含:中山大道中258、260、262、266南国嘉园ABCD栋消防设备预购及消防工程维修更换服务工作

1.1

合同名称:

苹果城消防系统改造和维护改造合同

招标编号:



2.2

合格的投标人

1)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二级消防施工资质许可的企业;该企业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等。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外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2)

强制性最低资格要求条件:有

请参阅第13条。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4)

宣布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的机构是:

凡是在投标截止日前以及其后本标合同执行期间被上述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的企业,都将被视为不合格企业。

正在诉讼过程中的企业也不适宜参与投标。

6)

资格后审。


二、招 标 文 件

4.2

增加:合同金额即为项目改造的所有的“合同价格”

5.1

招标文件以简体中文编写。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1

投标语言:简体中文

9.1

投标人应按照如下顺序编写投标书,投标书应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增加。

1. 投标函(格式参见附件)

2. 投标报价表(格式参见附件)

3. 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格式参见附件)

4. 法律证明文件:

4.1 法人签字授权书;及其公证书;

4.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3 企业的消防施工资质证书;

5. 资格证明文件:

5.1 资格证明的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

5.2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文件:(格式参见附件)

5.3 近三年的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4 银行资信证明;

5.5 银行信贷证明;(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

5.6 以往业绩和业绩证明材料;

5.7 投标人的简介资料;

5.8 投标人的生产和施工许可证;

5.9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5.10投标人的二级消防施工证书

6. 货物证明文件:

6.1 改造方案;

6.2 规格偏离表;(格式参见附件)

6.3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参见附件)

6.4 建造进度表;

6.5 主要设备的厂家供货授权书;(重要设备必须提供)

6.6 投标人对技术规格的响应方案;

6.7 投标人的生产质量和施工保证体系图;

6.8 为本项目专门成立的组织机构网络图,场内质保体系;

6.9 施工计划和节点网络图和建造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6.10 施工、安装调试能力的证明材料;反映投标人生产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表述和证明材料;

6.11 售后服务水平和内容;

6.1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7. 其他

增加:10.2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按照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的内容填写,不能有所遗漏。 如有遗漏或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有较大的变动,投标人将承担可能导致废标的风险。”

11

投标报价为:

1、 从中国境内提供的货物:

报货交目的地价(CIP:货交施工单位价)

(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原产地为外国的产品,视同为国产货物。投标人应该以同样方式报价,价格中应包含报关、提货和可能应付的关税,增值税等,等同于DDP方式,即完税后货交指定目的地价。)

2、 从中国境外提供的货物(如有):

报货交目的地价(CIP:货交投标单位价)

(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原产地为外国的产品,凡属于供货范围之内的,其价格中应包含报关、提货和可能应付的关税,增值税等,等同于DDP方式,即完税后货交指定目的地价。)

所有设备应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消防要求及工厂行业标准配置随机的备品备件。

3、格式:报价格式参照“第6章附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和投标报价表格式。

4、偏离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推荐的设备规格和厂家进行提供和报价,如无法按照技术规格书中列明的设备规格和厂家进行报价,必须在偏离表中提示。

2) 投标人应按照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并严格按照招标清单顺序逐一填报详细分项价格。如有缺漏项,则按照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投标总价。但此调整后的价格仅作为本次价格打分的依据,如该投标人中标,此价格并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果投标人有严重的缺漏项(如:整个品目缺漏),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报价不完整,且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被拒绝。

3)投标的人的报价明细项需保障消防系统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通过消防单位的安全检验。

3)投标总价应包括满足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注意可能会因满足相关消防规范和消防单位的审图意见要求而产生的设计修改的风险。在合同条款中将明确:此次招标的中标人,但必须对消防系统的所有设备(包括“进口设备”)的质量负责。投标人应注意可能会因满足相关消防规范和消防单位的而产生的设计修改的风险,此部分修改若未涉及设备及材料的变化,招标人将不再对设备材料总价作出调整。

4)投标报价中应包括的伴随服务参阅招标技术文件。

注意: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与上述设备相关的技术内容的配套,做到无缝连接和配合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达到设计性能和使用要求。

采购过程中的商务、技术、质量等责任和所有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12.

投标货币:人民币

13.1

在任何情况下,除招标人同意外,投标人不得将消防系统进行分包,并且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消防系统整改完成的明确时间以及售后保修时间不低于18个月。

13.3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强制性资格要求如下:

财务能力:

1.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 主营业务收入:近三年(2018、2019、2020)的年均主营(基建安全消防工程建造)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 固定资产总值: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4. 经有资格的审计单位审计近3年为无亏损企业。

建造业绩:

1. 近5年内建造过类似消防系统10各以上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资质:

1.须具备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消防施工资质的企业。

2. 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以上要求为强制性资格标准,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还需在其投标文件中分别提供下述文件:

1. 投标人最近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和反应其银行资信情况的银行资信证明;

提供的财务报表如未经审计,或者在报表上没有审计事务所的签字/章,将被视为财务能力弱;如没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不合格,也将被视为财务能力弱。

2. 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消防系统改造或新建的业绩资料,并提供有关外部证据以证实此业绩资料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如已签订的合同、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

3.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以及为本项目专门成立的组织机构图;投标人的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构成情况。

4. 投标人应结合以往的高层住宅消防施工经验,针对本项目的建造要点做出分析并阐述应对措施。

14

14.1 增加:投标人应提交下述有关证明文件:

14.1.1生产能力和施工技术水平:

A、机械管路部分:

1) 设计能力;

2) 建造场地、拟投入设备数量和能力;

3) 放样、下料、加工、涂装、焊接、检验、试验设备;

4) 施工能力;

5) 施工和建造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拟对本项目建造投入的力量;

6) 采用计算机进行项目进度、物料管理。

7) 管路系统的安装能力。

B、电气、观通

1) 消防电力系统和控制系统安装调试能力;

2) 电气系统综合放样能力和实例;

3) 消防自动化设备安装调试能力;

4) 消防报警系统的网络设备建设和安装调试能力。

14.1.2 质量保证:

1) 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经质量体系认证机构(或类似机构)审定认证的质量体系证书;

2) 为证明其生产能力能够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提供技术力量、生产设备等资源的相关资料;

3) 同类项目在施工、检验和售后服务方面的事例和用户意见;

4) 建立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方面满足设计要求的能力和控制程序;

5) 实验场所、测试条件、检测设备、实验保障条件;

6) 针对主要设备、管路系统附件、阀件、电气设备和舾装设备配备的质量保障。

14.1.3 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和承诺;

2)质保期之后的服务承诺。

14.1.4 投标人简介材料:投标人的组织机构图,以及为本项目专门成立的组织机构图;施工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构成情况。

1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5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

1)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整,保函有效期为:从开标日起算不少于150天。

15.3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号:

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

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和36条规定交纳了中标服务费(如有)和履约保证金,并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

16.1

投标有效期:不少于30天。

17.1

副本的份数:

四份副本。投标人应提供一份其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存储。

如果电子版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有矛盾的话,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17.2

“法人代表的签字及其授权书的签署均应有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方视为签署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2 1)

投标书递交至:

南国嘉园苹果城物业管理处

18.2 2)

招标邀请书的标题和编号:

南国嘉园ABCD栋消防设备预购及消防工程维修更换服务工作

招标编号:

19.1

投标截止日期:

2021年9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在本段末增加:

投标人代表应填写‘递交投标书登记表’以记录递交标书时的确切时间并确认是否递交投标保证金及其形式,有无调价函等内容。招标人也应有标书接收人签字确认。

招标人不接受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22.1

a)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

b) 开标日期:2021年10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将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购标人。

投标人代表应填写‘递交投标书登记表’和‘来宾登记表’。

22.2

增加:

开标程序如下:

1、 由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 由监督人员宣布开标纪律;

3、 主持人宣布唱标的顺序和开标的注意事项、唱标的主要内容;

4、 拆标、唱标、记录;

5、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 由监督人/公证人宣布开标程序是否符合既定的规程。

23.2

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将首先判定投标人在商务和技术及资格等方面是否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然后按照评分标准给每一个投标进行打分。

在判定一个投标是否实质响应等定性方面,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如个别评委仍有不同意见,可以自行留下书面意见。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打分,最后汇总各评委专家的分数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各投标的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排名,推荐中标人,并形成书面推荐中标意见。

本次招标采用在商务和技术方面都基本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前提下,对投标人进行评标因素的综合打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标法的打分因素和权重如下:

评估因素分值货物的评标价45资信及财务状况10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关键工艺及设备6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组及施工人员3建造方案及进度5生产设计施工能力4改造要点分析5主要设备配置质量7建造周期3质量保证5业绩7合计100

2. 评分标准的说明:

货物的评标价:

(1)取经算术校核和缺漏项偏差调整之后的总价,作为评标价。

(2)满足招标采购技术要求的评标价加总后取平均值为基准价。

(3)当评标价低于或等于基准价时,其得分为满分50分。

(4)当评标价高于基准价时,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其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 评标价)×价格权值×100

注:此处的价格权值为0.50。

资信及财务状况:

按照财政部对于企业财务能力评价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计算出反映投标人财务能力作为评分的依据。按照财务能力/状况最好的投标人得分最高的原则,依次进行评分。

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

针对投标人的综合技术水平、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组人员、生产设计能力、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和建造要点分析以及提供建造方案的合理性进行比较。

主要设备配置质量(设备配置与性能):

针对投标人对该项目上主要设备的配置及性能进行评价,根据其对消防系统的总体配置情况,按其配置合理,技术成熟,质量可靠,功能齐全等方面进行评分。消防设备总体配置最优者得分最高。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主要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情况,给予比较。

建造周期:

针对投标人的施工周期进行评分,投标人所报施工周期取平均值为基准施工周期。

当施工周期期低于或等于基准施工周期时,其得分为满分3分。

当施工周期高于基准施工周期时,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其施工周期得分:

施工周期得分=(基准施工周期/施工周期)×权值×100

注:此处的权值为0.03。

质量保证:

针对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本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进行评分。

业绩:

近3年内新建或改建的高层住宅消防系统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个及以上为满分,每减少一个扣1分。

3. 评标纪律: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过程中的全部事宜,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29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第12号令)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

4、评标结果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以及评分细则,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给予评判,对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按照得分高低的顺序备选。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4.3

投标人必须提交“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说明投标文件中列明的设备和服务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要求有偏离,以及偏离的幅度和偏离的原因。

25.1

本项目只接受人民币报价。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将报价折算成人民币,并注明汇率。

26.2

算术性错误的修正,补充:

如果单价与数量之积与该品目的合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如果招标人认为单价中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以该品目的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增加:缺漏项和偏差的调整:

投标人如果有严重的缺漏项 (整个品目缺漏),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报价不完整,没有实质性响应标书的要求而被拒绝。如果对于品目内的分项要求没有给予详细描述或缺漏项,则应按照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中的最高价给予加价调整。

但如果投标人比“设备厂商清单”要求多报的项目和分项以及数量将有可能不再给予减价调整。

技术规范和 “设备厂商清单”对所报货物的技术指标的要求是最低限度,对于技术方案和技术指标的优化评审比较,不作价格上的调整。

对于投标报价中额外的报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扣除,评标委员会视该部分报价为投标人方案中所必须的。

对于26.2中列明的对报价的修正,评标委员会有权直接对存在问题的报价进行修改而不需通知该投标人,如该投标人拒绝上述修改,将作废标处理。

26.3

其它价格调整方案不适用。

26.4

增加:

本次招标文件中所附的合同及合同条款,投标人应实质响应。如有偏离则有可能导致废标。

27

增加:

经过算术校核和偏离和缺漏项调整后的最终评标价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分的依据。


六、授 予 合 同

30

增加: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定中标人。”

31

本次招标发布公告的网站是:

()或等同网站

………

将适时在发布公告和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时间为三个日历日。如需查询,请洽招标人。

无须投标人注册会员。

32.2

如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招标人可以采取如下方式:

(1)为降低造价而调整部分材料、设施、设备的配置及标准并与中标人共同参与与之相关的订货商务谈判;

(2)或为降低造价而减除部分设施设备并根据投标人的报价核减其费用,同时按所减费用占所有设备材料费用的比例核减人工费等相关费用;

(3)或有权拒绝所有投标。

34.2

增加34.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若中标人接受全部合同条件,双方签订合同。

如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时间进行合同谈判或递交履约保证金,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同时有权与排序第二的合格投标人洽谈合同。

34.3

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与招标人签订《廉政合同》。(格式参见附件)

35.1

履约保证金(保函)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a)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

b)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在项目完工30天后,保证金金额减少至合同总价的5% 。

c)有效期:至投标货物/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后3个月结束。

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则参见附件;如采用现金、汇票则按书面通知汇入业主招标人指定账户。

3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4条或35.1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标授予排名下一个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36

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技术文件

注意:

投标人应充分理解、熟悉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设计、建造和施工。本技术文件中未能提及的任何项目,投标人均有义务在投标文件和报价中予以完善。此次招标的中标人必须对所有设备(包括“进口设备”)的质量负责。

投标人应注意可能会因满足相关消防规范的和消防单位验收的意见要求,且产生的设计修改的风险,此部分修改若未涉及消防系统设备及材料的变化,招标人将不再对设备材料总价作出调整,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情况:

针对南国嘉园小区消防设施检查发现,消防系统存在较多待需更换维修的设施设备,如不及时维修更换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据此我司逐一报告工作如下:

二、消防系统:

1、运行状态概况: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1、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旧“海湾”(2005年7月)超期运行。

1.1.2、2个“多线控制盘”中1个故障(已停产无法更换)。

1.1.3、消防电话大多无法使用(消防电话插座大多锈蚀)。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喷淋稳压水泵1台电机故障1台扬程不足。

2.2、喷淋系统末端试验装置多锈蚀,喷淋头多区域污损严重。

2.3、减压阀和安全泄压阀超期运行。

3、消火栓系统:

3.1、消火栓稳压水泵扬程不足(功效低)。

3.2、减压阀和安全泄压阀超期运行。

3.3、消防箱内配件大多老化(栓头闸阀、卷盘铜闸阀、卷盘、水带)

4、防、排烟系统:

4.1、天面送风机故障及排烟机不能远程启动及联动控制。

5、疏散指示、应急照明:

5.1、应急灯和疏散指示较多损坏。

6、防火门:

6.1、防火门部分配件损坏或缺失(如闭门器及防火密封件)。

7、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7.1、气体自动灭火控制器故障及信号未能传送到消防中心控制器。

7.2、气瓶超期使用(须检测维护)

综上所述,南国嘉园消防系统存在较多待修复完善之处,主要是旧“海湾”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已经不能提供技术支援引起。建议整体淘汰旧“海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019年7月1日实施的DB11/T1620-2019<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已规定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年),选用新“海湾”GST5000联动型已完全可以实现原设计功能;具体如下:

(1)、更新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

①更新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并按商业和住宅用途分开2台控制;

②调整安装多线控制盘控制消防水泵及排烟机、送风机;

③增加安装控制模块分别控制电梯迫降和切非;

④增加安装监视模块监视水泵房内压力开关、水泵运行状态;

⑤调整消防电话旧系统,更换消防电话插座;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①更换喷淋稳压水泵;

②更换减压阀、安全泄压阀;

③更换锈蚀末端试验装置和喷淋头;

(3)、消火栓系统:

①更换消火栓稳压水泵;

②更换减压阀、安全泄压阀;

③更换已老化的消防箱内配件(栓头闸阀、卷盘铜闸阀、卷盘、

水带)

(4)、防、排烟系统:

①检修更换风机控制箱,保证联动功能;

②检修送风机及排烟机、排烟阀;

(5)、防火门:

①维修更新破损的防火门及配件(闭门器、门锁、拉手);

(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①更新破损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7)、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①增加安装监视模块监视气体灭火系统状态;

②更新气体自动灭火控制器;

③气瓶检测维护更新补充灭火药剂;

经上述系统修复后,消防系统可正常运行。

附件:工程量清单计算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第一部分 消防系统







2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待定

3

海湾5000/726柜机或等同品牌


2



待定

4

海湾多线控制盘(14点)或等同品牌


2



待定

5

海湾总线控制盘(128点)或等同品牌


1



待定

6

海湾9000/500w广播系统或等同品牌


I



待定

L

海湾消防电话系统(总线式)或等同品牌


2



待定

8

海湾联动电源或等同品牌


1



待定

6

镀锌线管fSC25/JDC25*1.5mm(配电)

30



待定

10

镀锌线管fSC20/JDC20*1.5mm(广播)

30



待定

11

镀锌线管fSC20/JDC20*1.5mm(消防电话)

30



待定

12

镀锌线槽200mm*100mm(控制,电源)

30



待定

13

配电线ZR-BV-6mm2(双回路供电)

250



待定

14

信号线ZR-RVS-2*1.5mm2


300



待定

15

电源线ZR-RV-4mm2


200



待定

18

消防电话线RVVP-2*1.0mm2


600



待定

19

广播线ZR-RVS-2*1.5mm2


60



待定

20

远程启动控制线ZR-RV-1.5mm2


4000



待定

21

双电源控制箱


1



待定

23

系统编程


1



待定

24

新旧系统切割/接入调试费


1



待定

25

接线箱


2



待定

26

消防电话旧系统切割/接入调试费

1



待定

27

消防电话插座


120



待定

28








29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0

更换稳压水泵


2



待定

31

减压阀更换

DN150

4



待定

32

安全泄压阀

DN65

1



待定

33

末端试验装置

DN25

80



待定

34

喷淋头

DN15

100



待定










36

三、消火栓系统








37

更换稳压水泵


2



待定


38

减压阀更换

DN150

4



待定


39

安全泄压阀

DN65

I



待定


40

更换闸阀

DN100

4



待定


41

更换水带


130



待定


42

直流水枪


50



待定


43

卷盘铜闸阀


130



待定


44

栓头闸阀

DN65

150



待定


45

卷盘


130



待定


46



47

四、防、排烟系统








48

排烟/送风机检修

7KW

10



待定


49

风机控制箱检修

7KW

10



待定


50

风阀检修


6



待定


51

控制箱更换


3



待定


52

控制线路更换


6



待定


53









54

五、防火门、防火卷帘






待定


55

防火门检修(门锁,拉手)


130



待定


56

防火门闭门器更换


130



待定


57

防火门更换


16



待定


58









59

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待定


60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530



待定


61

电线电缆

ZR-BV-

15

M

2700



待定


62

镀锌线管

DG20

M

1000



待定


63









64

七、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待定


65

气体自动灭火控制器


2300



待定


66

气瓶检测


1



待定


67

灭火药剂


KG

600



待定


68









69

其他费用






待定


70

营业场所施工增加费


1



待定


71

人员、工具进退场费


1



待定

72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


1



待定

73

第三方消防项目安全评估


1



待定

74

第三方电器安全隐患检测


1



待定

75








76

小计a






待定

77

综合管理费(a*6%)






待定

78

税前小计b






待定

79

税金(a*9%)






待定

80

总计






待定

以上提供项目,仅供参考,按小区实际工程量核算为准,合同总价超过2019年评估的消防系统合同总价,物业跟全体业主意见统一,按原工程量核算后,中标公司落实方案以不超出上限价格制定合同;

项目名称:2021年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258、260、262、266号南国嘉园ABCD栋消防设备预购及消防工程维修更换服务工作;

预算金额:待定 元

获取招标文件及质量要求:

施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相关资质等级】复印件一份、相关类似业绩清单及合同(业绩表见附件)等资料进行报名,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有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根据招标公告从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及报价所需的相关资料。

投标人报名其他须知

(1)、投标人需有足够的资金、人员、设备以满足施工要求;

(2)、投标人需有满足施工需要的相关行业施工资质;

(3)、社会信誉良好,无法律纠纷与涉黑记录,并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4)、中标后工人进场前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5)、投标人投标前必须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阅读图纸等了解详细实施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264号南国嘉园管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9 月 24 日 17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4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264号南国嘉园管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4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代理公司信息:

南国嘉园小区(广州文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

名称:2021年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258、260、262、266号南国嘉园ABCD栋消防设备预购及消防工程维修更换服务工作;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264号南国嘉园管处理。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5*****337


第五章 其他条款

第一条 材料和设备

1.1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包括进口的),除按本项目说明书或另有协议应由甲方供应外,均按照合同第一条第三款双方认定的厂商表,由乙方负责订购。甲方有权参加双方商定的本项目主要设备的验收及厂商表中规定的主要设备、材料的技术谈判。

1.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仪器和材料,应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者补充。

1.4乙方隐瞒原材料与设备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与设备而影响本项目施工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修理和减少本项目的合同价。

1.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仪器和材料要按要求妥善保管。

1.6乙方由于原材料、设备、备品、供应品订货困难等原因影响建造进度时,征得甲方或甲方驻厂首席代表同意后,可采用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代用品。凡涉及消防系统性能及消防单位要求的,还应征得消防部门的同意。

1.7机电和自动化设备及辅助机械系统的备品、备件、工具,文件及说明书,乙方应按规范要求和制造厂的标准随机备件清单(或双方议定的清单)在工程完工时交给甲方。如有欠交部分,应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议定的日期补交或作减帐处理。上述清单应编入完工资料中。


第二条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法

2.1合同价格:

2.1.1本项目合同价格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计价、结算及支付。

2.1.2本项目合同总价以实际工程量核算为准,如合同总价超过2019年评估的消防系统合同总价,经过全体业主决议后,可以取消此次消防系统招投标。

2.1.2本项目合同价格:

本项目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2.1.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甲方提出正式书面意见发生的项目变更或修改而引起的加减帐,在合同完工时时同本条款4.2款规定的第五期付款一起结算。

2.2国内部分付款方法

2.2.1乙方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前将该项目的施工计划书面通知甲方,除第一期款外,其余各期付款要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当期的进度付款要求,以使甲方及时准备款额。

2.2.2第一期付款(15%):

建造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国内部分总价的10%的履约保函正本后,在十个(10)工作日内即向乙方支付国内部分总价的百分之十五(15%)的款额,即人民币***。

a. 由乙方银行出具的履约银行保函,以甲方为受益人,有效期至施工验收完工止,金额为国内部分总价的10%,即人民币***;

b. 乙方出具对应款额的正式发票一份;

2.2.3第二期付款(20%):

甲方在收到经甲方驻厂首席代表签认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开工报告(监造组尚未进厂时,以施工单位书面通知为准,以下类同)及付款通知单后七(7)个工作日内(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以下类同),向乙方支付国内部分总价的百分之二十(20%)的款额,即人民币***。最迟不超过十五(15)个工作日(以下类同)。

a. 一份以电传或信函形式通知甲方开工的文件;

b. 五份已经甲方代表签字的开工证明文件;

c. 乙方出具对应款额的正式发票一份。

2.2.4第三期付款(25%):

甲方在收到经甲方驻厂首席代表签认的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进场报告及付款通知单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国内部分总价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额,即人民币***。

a. 一份以信函形式通知甲方主要设备进场的文件;

b. 五份已经甲方代表签字的证明主要设备进场的文件;

c. 一份按照合同规定开具的保险单复印件;

d. 乙方出具的对应款额的正式发票一份。

2.2.5第四期付款(18)%:

甲方在收到经甲方驻厂首席代表签认的本项目所有设备调试完毕及付款通知单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国内部分总价的百分之十八(18%)的款额,即人民币***。

a. 一份以信函形式通知甲方合同设备调试完毕的文件;

b. 五份证明设备调试完毕已经完成并经甲方代表批准证明的文件;

c. 乙方出具的对应款额的正式发票一份。

2.2.6第五期付款(20%):

在甲、乙双方签订《项目验收完毕》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国内部分总价的百分之二十(20%)款额,即人民币***。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经双方认可的减帐、赔偿金、罚金等项目一起结算。

a. 一份以信函形式通知甲方本项目验收文件及完整的施工资料;

b. 乙方出具国内制造部分总价的剩余款额的正式发票一份。

2.2.7第六期付款(2%)

乙方同意甲方暂留国内部分总价的百分之二(2%),即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如质量保证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则保证期满后退还乙方。

a. 五份由买方和卖方签署的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证书;

b. 乙方出具的对应还款额的收据一份。

2.3进口设备付款方法: 由于甲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口设备采用乙方代收代付的方式。(如有)

2.4逾期补偿:

如甲方未按本条款规定的日期付款,则甲方除付清价款以外,还应支付合同规定付款日期的次日算起一直到向乙方实际付款日止应付金额的利息,利息以同期建设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乙方不能因此影响工程施工的正常工期。若甲方延期付款的日期超过应付款日60个日历日并产生实质性的工期延误,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请本项目施工期相应顺延。

第3条 监造

3.1图纸审查和认可:

3.1.1施工设计图纸及设备明细表审查按双方议定的审查目录,由乙方一式二套,分期分批送甲方审查认可。甲方在收到图纸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意见,并将一套标注审查意见的图纸退回乙方。如甲方到时未提出意见,则表示甲方已对原图认可。乙方对甲方的书面意见应在七(7)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如乙方未按时答复,则认为乙方已接受甲方所提的意见。如果图纸和信函邮寄,则收退图纸和信函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3.1.2乙方应给甲方驻厂代表提供二套施工图纸,同时,把建造过程中由乙方发出的“修改通知单”送甲方驻厂代表一份。

3.2甲方代表

3.2.1为使甲方代表检验方便,乙方应为甲方及时提供施工建造进度报告。

3.3甲方代表的权力:

3.3.1乙方应允许甲方代表进入乙方工厂内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各工作场所。

3.3.2如果甲方代表需到各设备协作厂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应疏通渠道,但差旅费由甲方自理。

3.3.3本项目在整个建造期间规定的一般验收和试验项目,由乙方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参加试验和检查项目的时间和地点,甲方代表应及时书面确认。乙方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而进行的检验是无效的。

3.3.4在检查与试验验收中,如果甲方代表发现本项目施工中使用的材料、设备与设计不符或施工质量问题,则应将上述情况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处理。如乙方不同意甲方的书面意见,可书面通知甲方代表,阐明理由。在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则应相互协商解决。如还有分歧,则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来解决。如经裁决,乙方并无不当,甲方应承担此争议引起工程延期的责任和赔偿乙方停工的损失。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停止与该分歧无关的建造项目,或拒绝验收与该分歧无关的项目。

第4条 工程变更及修改

4.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要严格遵照执行。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停止执行合同,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提出方负责赔偿。

4.2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变更合同内容,需经对方的认可并签订修改变更的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修改变更引起合同施工周期变动、价格的调整及其它问题均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4.3本合同签订后,由于消防规范、规则修改并要求本项目遵守时,由此修改而引起费用增加,将不再调整本项目合同价格。如引起施工周期延长,应视为允许的延长。

4.4若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达不成协议,则按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办理。

第5条 质量保证

5.1缺陷的责任及范围:

自甲、乙双方代表签署本项目《施工完工质量验收合格书》之日起十二(18)个月内为本项目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间凡属乙方设计、施工、工艺,以及材料、设备质量而引起的缺陷、故障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

凡属甲方保养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故障和缺陷以及易损零件的正常磨损,可由乙方负责修复,甲方承担费用。

5.2缺陷的通知:

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属于质量保证范围内的任何缺陷应迅速以传真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说明损坏和缺陷的性质及程度。甲方发给乙方的关于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损坏和缺陷的通知,乙方在本项目质量保证期满当天午夜12点内收到应是有效的(如果是以信函的方式发出,则以邮戳为准)。

5.3缺陷的处理:

5.3.1本项目的质量保证范围内的修理原则上应由乙方安排修理。

5.3.2本项目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甲方提出保修时,应由乙方按照本条款第11.1款的规定安排本项目的保修。

第6条 争议和仲裁

6.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争议,都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广州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2如对本项目的施工建造、机械设备或有关本项目的材料或工艺质量引起争议或意见分歧,应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解决不了时,可提请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并提供检验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是终决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7条合同签署与生效

7.1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在甲方得到其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并在乙方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后,乙方即开出银行履约保函(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本合同国内部分总价的百分之十(10%),有效期至施工周期结束日),本合同即生效。

7.2合同签订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7.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7.4本合同副本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7.5正、副本及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函

致:南国嘉园苹果城物业管理公司(广州文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

开标一览表

投标价格表

货物说明一览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由(银行名称) 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金额为 (金额数和币种) 。

在此,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承诺如下: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 ,(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

我方已详细审阅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 (修正书及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其全部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投标有效期日数)日历日,我们的投标在有效期期满之前均有可能被接受;

如果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并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我方理解并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我们知道,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我方承诺:我们及其我们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包括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分包商或供应商在内,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任何行政隶属关系和股份持有关系,也不是招标方的附属机构。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提供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名称:

公 章:

日 期:


第六章 投标资料表

6.1

招标文件以简体中文编写。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1

投标语言:简体中文

6.1

投标人应按照如下顺序编写投标书,投标书应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增加。

1. 投标函(格式参见附件)

2. 投标报价表(格式参见附件)

3. 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格式参见附件)

4. 法律证明文件:

4.1 法人签字授权书;及其公证书;

4.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3 企业的高层住宅消防施工资质证书;

5. 资格证明文件:

5.1 资格证明的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

5.2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文件:(格式参见附件)

5.3 近三年的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4 银行资信证明;

5.5 银行信贷证明;(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

5.6 以往业绩和业绩证明材料;

5.7 投标人的简介资料;

5.8 投标人的生产许可证;

5.9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5.10 二级消防施工单位证书

6. 货物证明文件:

6.1 建造方案;

6.2 规格偏离表;(格式参见附件)

6.3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参见附件)

6.4 建造进度表;

6.5 投标人对技术规格的响应方案;

6.6 投标人的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图;

6.7 为本项目专门成立的组织机构网络图,场内质保体系;

6.8 建造计划和节点网络图和建造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6.9 施工、安装调试能力的证明材料;反映投标人施工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表述和证明材料;

6.10售后服务水平和内容;

6.1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7. 其他

增加:10.2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按照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的内容填写,不能有所遗漏。 如有遗漏或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有较大的变动,投标人将承担可能导致废标的风险。”

11

投标报价为:

3、 从中国境内提供的货物:

报货交目的地价(CIP:货交施工场地价)

(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原产地为外国的产品,视同为国产货物。投标人应该以同样方式报价,价格中应包含报关、提货和可能应付的关税,增值税等,等同于DDP方式,即完税后货交指定目的地价。)

所有设备应根据住宅消防规范要求及工厂行业标准配置随机的备品备件。

4、格式:报价格式参照“第6章附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和投标报价表格式。

5、偏离

1)投标人应按照技术规格书中推荐的设备规格和厂家进行提供和报价,如无法按照技术规格书中列明的设备规格和厂家进行报价,必须在偏离表中提示。

2) 投标人应按照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并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清单顺序逐一填报详细分项价格。如有缺漏项,则按照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投标总价。但此调整后的价格仅作为本次价格打分的依据,如该投标人中标,此价格并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果投标人有严重的缺漏项(如:整个品目缺漏),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报价不完整,且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被拒绝。

3)投标总价应包括满足按照招标文件及其技术文件的要求施工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注意可能会因满足消防检查单位审图意见要求而产生的设计修改的风险。在合同条款中将明确:此次招标的中标人必须对消防系统的施工和所有设备(包括“进口设备”)的质量负责。投标人应注意可能会因满足消防检查机构审图意见要求而产生的设计修改的风险,此部分修改若未涉及设备及材料的变化,招标人将不再对设备材料总价作出调整。

4)投标报价中应包括的伴随服务参阅技术文件。

注意: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与上述设备相关的技术内容的配套,做到无缝连接和配合工作,确保本项目消防系统达到设计性能和使用要求。

采购过程中的商务、技术、质量等责任和所有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12.

投标货币:人民币

13

在任何情况下,除招标人同意外,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部分进行分包。

14

投标人必须提交“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说明投标文件中列明的设备和服务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要求有偏离,以及偏离的幅度和偏离的原因。

15

本项目只接受人民币报价。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将报价折算成人民币,并注明汇率。

16

算术性错误的修正,补充:

如果单价与数量之积与该品目的合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如果招标人认为单价中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以该品目的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增加:缺漏项和偏差的调整:

投标人如果有严重的缺漏项 (整个品目缺漏),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报价不完整,没有实质性响应标书的要求而被拒绝。如果对于品目内的分项要求没有给予详细描述或缺漏项,则应按照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中的最高价给予加价调整。

但如果投标人比“设备厂商清单”要求多报的项目和分项以及数量将有可能不再给予减价调整。

技术规范和 “设备厂商清单”对所报货物的技术指标的要求是最低限度,对于技术方案和技术指标的优化评审比较,不作价格上的调整。

对于投标报价中额外的报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扣除,评标委员会视该部分报价为投标人方案中所必须的。

对于列明的对报价的修正,评标委员会有权直接对存在问题的报价进行修改而不需通知该投标人,如该投标人拒绝上述修改,将作废标处理。

17

其它价格调整方案不适用。

18

本次招标文件中所附的合同及合同条款,投标人应实质响应。如有偏离则有可能导致废标。

19

经过算术校核和偏离和缺漏项调整后的最终评标价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分的依据。


2. 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日期:

货物名称及数量

投标总价

(交货完工价)

投标保证金

(保函、现金支票或汇票)

完工期

(月)

备注

南国嘉园ABCD栋消防设备预购及消防工程维修更换服务工作

1整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投标保证金一同密封单独提交。

2、投标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填写上述报价表。


3.投标报价表

3.1. 投标报价一览表

招标编号:

日期:

货物名称及数量

投标总价

(交货完工价)

施工完工期

(月)

备注

南国嘉园ABCD栋消防设备预购及消防工程维修更换服务工作

1整套




注: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共计人民币xx元,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向招标人交纳中标服务费,此项费用可以不单独在报价表中列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分项报价汇总清单

南国嘉园ABCD栋消防设备预购及消防工程维修更换服务工作工程合同价格:

招标编号:

日期:

投标人应按照此报价表的格式,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和招标图纸逐一填报详细分项目价格,不能有所遗漏。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价, 并有可能因为缺漏项过多而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而导致废标。

货到施工工地价 单位: 万元人民币

序 号

名 称

价 格

备注

(第一部分)国内设备材料及人工费



主要原材料



准备工程和专项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电话系统(总线式)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防、排烟系统



防火门、防火卷帘



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通用工具属具



十一

设备备件



十二

营业场所施工增加费



十三

劳动人工费



十四

第三方消防项目安全评估



十五

第三方电器安全隐患检测



十六

人员、工具进退场费



十七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



合 计



十四

成本总价



十五

利润



十六

税金



增值税



南国嘉园ABCD栋消防设备预购及消防工程维修更换服务工作工程合同价格:


投标人名称: (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接上页)

附注:

若是空格不够,投标人可以自行加格(页)填写。可以增加表中所列的分项内容。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施工和所有设备的质量负责。主要设备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投标人本项目施工时必须按照所报的设备配置。

投标人需充分理解、熟悉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书进行设计和建造。本规格书中未能提及的任何项目,投标人均有义务在投标文件和报价中予以完善。

其他设备是指技术规格书中要求,但一至十一项中未能包含的设备。投标人应在详细分项报价表中列明明细。

一至十二项应已含各种税金:设备和材料的分项报价中,必须包括其应有的所有的税金如:增值税等等。关于第十六项税金是指增值税和其他应付税金。

中标人必须对整个项目施工和所有设备的质量负责。

人工费:报工时、单价和总价。包含管理费和机械动力费。

严重漏报,或明显不合理的报价可能导致废标。如果投标人认为还有为生产本项目所必需的支出项目费用,请列在其他费用下。投标人应有详细说明,否则,如果投标人中标,合同价中将不包含此费用。

本项目合同总价以实际工程量核算为准,如合同总价超过2019年评估的消防系统合同总价,经过全体业主决议后,可以取消此次消防系统招投标。



3.3. 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参见技术规格书中所列的清单)

招标编号:

日期:

注意:投标人应按照此报价表的格式,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和招标图纸逐一填报详细的各分项目价格,不能有所遗漏。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价,并视情况,有可能因为实质性不响应而导致废标。

货到施工工地厂价单位: 万元人民币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制造厂家名称

是否有厂家授权

主要原材料


1







2














小计

准备工程和专项费


1







2














小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2














小计

消防电话系统(总线式)


1







2














小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2














小计

消火栓系统


1







2














小计

防、排烟系统


1







2














小计

防火门、防火卷帘


1







2














小计

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1







2














小计

通用工具属具


1







2














小计

十一

设备备件


1







2














小计

十二

营业场所施工增加费


1







2














小计

十三

劳动人工费


1







2













十四

第三方消防项目安全评估







十五

第三方电器安全隐患检测







十六

人员、工具进退场费







十七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








小计


以上合计


十五

工厂成本总价


十六

利润


十七

税金


增值税


南国嘉园ABCD栋消防设备预购及消防工程维修更换服务工作工程合同价格:


投标人名称: (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4 . 货物说明一览表

(建造进度和交接验收时间表)

招标编号:

日期:

货物名称及数量

主要规格

建造进度和

完工时间

设备交货和

安装进度

南国嘉园ABCD栋消防设备预购及消防工程维修更换服务工作改造工程

1整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招标编号:

日期: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条目号

(招标资料序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签字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注意: 如投标人没有偏差,应写明:没有偏差。

如果承诺了没有偏差,在评审时,发现仍存有偏差,则被认为是有意隐瞒事实,投标有可能导致废标。


6.商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编号:

日期:

序号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条件

招标文件中的页码

投标人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原因说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盖章)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签字:

7. 投标保函/保证金

开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致: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本保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提供(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

(出具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保证金:

1. 从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

2.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日内,投标人未能与买方签订合同;

3.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日内,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日内,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保函有效期日数)日历日内有效,并在贵方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要通知本行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公章:


8. 履约保证金保函

开具日期:______

致: ( 甲方名称)

(合同编号)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编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的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姓名和职务(姓名印刷体):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字 人 签 名:

公 章:

9.预付款银行保函

出具日期:

致: 甲方名称

(合同名称)

根据合同条款第条中的规定, (乙方名称、地址)(以下简称“卖方”)须向买方提交总额为(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证金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

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要求就支付给甲方不超过(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证金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

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即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加或修改无须通知我行。

本保函从乙方收到合同预付款起直至施工验收完签字当日有效。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姓名和职务(姓名印刷体):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字 人 签 名:

公章:


1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物。

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签字日期:

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附:该授权书的公证书


11.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1 投标人作为申请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格式1、2、3和4,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

1.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1.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1.4 招标人将应用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1.5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1.6 全部文件应按 “投标资料表” 规定的语言(中文)和份数(一正四副)提交。


11-2 投标人资格声明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主要技术负责人姓名:(可选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

企业资质等级: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主要财务报表数据: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净利润




利润总额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年初净资产




年末净资产




年末总资产








流动负债




年初总负债




年末总负债








净资产值








2.(1) 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有证书的熟练工人



(2) 本制造厂家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家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近三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l)出口销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内销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国内 出口总额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5.最近三年提供的类似投标货物: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

11-4 证书及银行资信证明(可取消)

下述签字人证明本资格文件和要求的格式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下述签字人在此证明我方已向招标人充分授权向我方开户银行征询并要求任何被征询的银行向招标人提供任何招标人所要求的资料,以验证本声明和本公司实力和信誉。

同时附上从我方银行_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出具的资信证明。

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人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并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交。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

地址:

传真:

电话:

(备注: 此函后附的银行资信证明,是银行为证明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和信誉情况出具的证明。该证明应用银行保函专用信纸书就,并须由银行授权代表合格签署,盖章。

另请注意银行资信证明不同于银行信贷证明,信贷证明是银行同意并承诺为投标人就所投标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的证明。)


12.(经济合同名称)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搞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经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经济合同名称)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力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或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的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行贿、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合同名称)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共四份,甲、乙双方及双方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维修 消防 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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