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建设用地废弃可再利用渣石破碎加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大田县建设用地废弃可再利用渣石破碎加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大田县建设用地废弃可再利用渣石破碎加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建设用地废弃可再利用渣石破碎加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福建省大田县矿产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大田县建设用地废弃可再利用渣石破碎加工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大田县建设用地废弃可再利用渣石破碎加工处置服务项目

1.2.招标人:福建省大田县矿产开发公司

1.3.招标范围及内容: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控制价(元/吨)

简要劳务服务

要求

备注

1

大田县建设用地废弃可再利用渣石破碎加工处置服务项目

60

万吨

其中碎石26元/吨

详见招标需求

1.加工服务,投标人必须自有设备、水电、场地等相关加工的能力。2.60万吨是针对目前大田建设用地可能挖掘的废弃可再利用渣石量的预估,具体按照实际结算量为准。3.本项目按照投标固定单价为结算基数,实际生产量为验收合格后的产量。

其中机制砂31元/吨

1.4.承包人作业工作范围和内容:自有场地、水电、环评设备等自行解决,设备破碎加工可再利用废弃可再利用渣石成建筑用标准规格碎石、机制砂

1.5.合同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至废弃可再利用渣石用尽之日止。预计约三年

1.6.加工产品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如石料本身的原因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建筑用石料或矿产品加工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类似建筑用石料或矿产品加工业务)

2.3投标人必须具有自行处理加工中产生的污水、泥能力。

2.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97日至20219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00 分至1200分,下午15 00 分至18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4号6楼(县工会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 元。招标材料相关电子文档等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2021年928日9时00分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5.4 开 户 名: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 1001 ******** 5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928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准时到场核验登记。一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名人员进入开标会议室。参与开标会议的人员应佩戴口罩,扫码出示“八闽健康码”,配合检查、测量体温等工作。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或因未佩戴口罩或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或“八闽健康码”异常而未能参与投标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4.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完成后,应立即保持一定距离,不聚集、不扎堆、不得在开标会议室随意走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上发布。

8.声明:

8.1、本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监督单位为大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项目与大田县政府采购监督主体大田县财政局无关,自行负责相关招标过程的法律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大田县矿产开发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4号

联系方式:135*****385

联系人:陈先生

代理机构: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10号E幢101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服务 加工 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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