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华镇大合村村内道路及河道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太华镇大合村村内道路及河道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信达田招[2021]0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华镇大合村村内道路及河道护岸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太华镇大合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大田县太华镇大合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田县太华镇大合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太华镇大合村村内道路及河道护岸工程,总投资约96.84万元。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太华镇大合村村内道路及河道护岸工程,本次工程设计新建混凝土车行道总面积为1500㎡,新建河道生态护岸424m。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为准。
2.5、标段划分:/;
2.6、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依据田建综[2021]4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进入大田县建筑业企业(水利行业)候选名册。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万元).
3.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投标邀请书派代表于2021年09 月01 日至2021年09 月0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记名方式到【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109号3楼)】,联系人:范女士,联系电话:158*****682报名并购买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其他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 月14 日上午09 时00 分,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由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证件资料均须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一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名人员进入开标会议室。参与开标会议的人员应佩戴口罩,扫码出示“八闽健康码”,配合检查、测量体温等工作。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或因未佩戴口罩或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或“八闽健康码”异常而未能参与投标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5.3、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大田县太华镇大合村民委员会
地址:大田县太华镇大合村
联系人:廖先生电话: 137*****6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109号3楼,邮编:366100
电话:158*****682 联系人: 范女士
监督单位: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
电 话:188*****257 联系人: 郭先生
2021年09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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