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空港物流有限公司新能源特种车辆采购项目(标段3)招标公告
无锡空港物流有限公司新能源特种车辆采购项目(标段3)招标公告
无锡空港物流有限公司新能源特种车辆采购项目(标段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空港物流有限公司新能源特种车辆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空港物流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空港物流有限公司新能源特种车辆采购项目(标段3)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80.000000万元 2.1.2其他: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5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新能源行李传送车 2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所投标段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进口品牌产品授权书可由中国区总代理商出具。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近2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2年,可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参与,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①行李传送车须具有经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通告;提供通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如有上述情况均否决其投标。③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的风险。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9月09日17时00分至2021年09月14日17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8028/TPBidder)网上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9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空港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2室 联 系 人:刘阳、丁婳婳、黄雨桐 电 话:***-******** 电子邮件:liuyang@jce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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