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城川镇2021年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招标公告
静宁县城川镇2021年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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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静宁县城川镇2021年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肖红卫 | 联系电话 | 187*****663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9-09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9-11 18: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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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静宁县城川镇2021年人居环境改善项目001 | GSHD2021YG-044 | 工程-施工 | 600000.0(元) |
公告内容
静宁县城川镇2021年人居环境改善项目邀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城川镇2021年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已由静发改[2021]5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静宁县2021年县级预算资金。项目业主为静宁县城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城川镇2021年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目及规模位于静宁县城川镇镇区,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绿化苗木栽植:围绕东山粱产业路、吴庙村至咀头、滨河路沿共栽植海棠、云杉、樱花等绿化苗木3000株。
(2)垃圾斗购置:购置成品垃圾斗10个,单个容量3立方米。
(3)拆除乱搭乱建:一次性拆除吴庙村、高湾村区域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物2300平方米,并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区域。
(4)电动垃圾车购置:购置电动垃圾车10辆,单个容量1200升。
3.项目概算:6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12日,总工期30天。
6.招标范围:施工图内所有建设工程。
7.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8.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0.招标期限:2021年9月9日18时00分00秒至2021年9月11日18时00分00秒
( 备注:各竞标人请于2021年9月11日18时00分00秒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
3 . 必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 投 标 人 需 提 供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http://wenshu.court.gou.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5. 竞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投标预算、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登录平台自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相关证件、施工方案等文件;
3.竞价结束后,中标企业需提供依据要求编制并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
4.系统评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等工作。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招标人,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宁县城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静宁县城川镇
联 系 人:肖红卫
电 话:187*****663
代理机构: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教育局家属楼4-301室
联 系 人:杜招弟
电 话:189*****416
附件信息
标签: 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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