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投资口)分配方案的公示
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投资口)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29号)有关精神和要求,拟将下达的机器人购置补助并入我县工业经济政策使用,用以补助工业机器人购置。根据《关于申报2020年度县工业经济财政奖励的通知》(安经信〔2020〕25号)文件要求,经过申报、现场验收,决定将我县2021年度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的工业机器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89万元)安排给养生堂(安吉)化妆品有限公司等3个企业项目(具体见附件)。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6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经信局投资科,联系人:李玲联系电话:****-*******;县财政局企业科,联系人:赵伟琴 联系电话:****-*******
附件:
2021年度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机器人购置补助)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是否符合 产业导向鼓励类 | 工业机器人设备投入 | 补助金额 |
1 | 安吉双洋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 是 | 107.97 | 13.77 |
2 | 养生堂(安吉)化妆品有限公司 | 是 | 86.06 | 9.04 |
3 | 湖州恒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是 | 545.86 | 66.19 |
合计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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