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太湖溇港保护修复及治理活化工程—湖州长东片区长兜港南段东岸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方案—初步设计项目
【资格后审】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太湖溇港保护修复及治理活化工程—湖州长东片区长兜港南段东岸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方案—初步设计项目
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太湖溇港保护修复及治理活化工程—湖州长东片区长兜港南段东岸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方案—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项目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太湖溇港保护修复及治理活化工程—湖州长东片区长兜港南段东岸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方案—初步设计项目,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本次招标设计费估价约29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JSG(F)2021-036X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长东片区内,北临G50高速公路、南至三环北路、西至长兜港。 2.2工程规模:本项目设计范围为长兜港南段东岸,位于三环北路以北至沪渝高速之间。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8.6万平方米,其中2处商业地块及公交换乘中心占地面积为3.75万平方米(详见设计范围图)。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堤防提升、水系整治、景观绿地、园路、铺装等。以上地块指标仅为参考,项目方案设计须合理可行,后期根据规划或相关部门要求调整。 2.3招标范围:设计人实行设计总负责制,承担本项目2处商业地块及公交换乘中心的概念方案设计,其余部分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后期配合服务等所有相关设计工作。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景观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景观绿道设计、园路设计、海绵城市设计、配套服务建筑设计,植物配置设计、硬质铺装设计、户外家具、景观小品设计、标识系统设计、景观照明设计、停车场设计等。 2.建筑设计(设计阶段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其中2处商业地块及公交换乘中心仅做概念方案设计):①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建筑电气设计、装修设计等。2处商业地块及公交换乘中心计容建筑面积控制约2.2-2.5万平方米,具体定位及规模可根据方案明确;配套服务设施面积须满足相应规范要求。②其他专项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等。 3.市政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道路、给排水、照明设施及管线综合设计等。 4.以上内容为发包人列出的主要设计内容(含设计顾问),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分项类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如有遗漏,按工程需要和发包人要求提供,费用不另行计算。 5.备注: 1)设计范围:业主提供的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建筑、景观及其他专项设计; 2)公共区域的室内设计:区域范围按工程设计及发包人要求; 3)室内装饰设计:配套服务设施的内装设计; 4)该项目沿河若与周边地块或道路有交通组织联系,需完成相应设计。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设计成果获得相关部门确认或审批,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做好后期配合服务直至完成竣工验收。 2.5设计周期: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确定中标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 2.发包人明确启动初步设计工作后30个日历天内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和本地规划管理技术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 3.其余:按发包人及项目进展要求提交。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发包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2.6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各专业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并满足发包人及相关部门提出的相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并满足发包人提出的相关要求及服务。 3.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2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本项目接受符合本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人数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单位)。 3.1.3注:投标人资格要求满足以上两项中的任何一项均可。且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浙江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其他要求:(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a&CategoryNum=0100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8月30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评标、定标方式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湖公管办【2018】10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 联系人:吴维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八里店镇蜀山路6号三楼 联系人:沈萍萍 电 话:****-******* 9. 软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国泰新点客服 电话 :********00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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