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广西开放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广西开放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费...
来源:自治区残联教就部作者:发布时间:2021-09-09 17:21
桂残联字〔2021〕48号
各设区市残联、开放大学、电大(分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和广西开放大学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历提升学费资助工作。现就2021年度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费资助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相关规定做好招生工作
开展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是提高残疾人知识学历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的有效途径。相关设区市残联、开放大学、电大(分校)要继续按照自治区残联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我区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残联字﹝2010﹞29号)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度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为开展我区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提高残疾人知识学历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创造条件。
二、具体资助标准和办法
(一)资助标准。本科、专科学生学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广西开放大学收费标准收取。自治区残联资助2000元/生,设区市残联资助1000元/生。
(二)设区市开放大学、电大(分校)减免学费200元/生。
(三)资助办法。对符合学费资助条件的2021年度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生按照以下办法给予资助:
1.自治区残联的学费资助分两次支付。第一学年支付学费1000元/生;第二学年支付学费1000元/生。自治区残联将资助款直接拨付到广西开放大学,由广西开放大学划转给相关设区市开放大学、电大(分校)。
2.设区市残联的学费资助款由设区市残联直接拨付同级开放大学、电大(分校)。
3.各级资助经费直接拨付至相应学校,不发给学生本人。
三、2021年残疾人学生资助名额
资助名额:全区14个设区市共50人,根据实际录取情况适当扩大资助名额。
四、资助条件
2021年度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资助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属广西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被国家开放大学正式录取,获得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的残疾人;
(三)本人提出申请,并经相关机构审核、审批的残疾人学生。
五、资助办理程序
残疾学生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远程教育助学项目申请表》1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属实的,在其《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远程教育助学项目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设区市残联、开放大学、电大(分校)审核,并在设区市残联、开放大学、电大(分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设区市开放大学、电大(分校)将残疾学生材料统一上报广西开放大学审核并存档,广西开放大学将正式录取的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生花名册进行汇总,并报送自治区残联备案,以备自治区残联核拨资助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相关设区市残联可根据实际条件制订本市残疾人学生的资助标准,并报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和广西开放大学备案,资助标准可适当提高,建议标准不低于1000元/生。
(二)各设区市残联要高度重视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费资助工作,将其列入残疾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助学资金纳入经费预算,确保当地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生资助经费落实到位。同时,还需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办学范围。
(三)各设区市开放大学、电大(分校)要确保资助经费专款专用,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残疾人素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助学项目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广西开放大学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助学项目申请表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近期免冠 1寸照片 | |||||||
残疾 类别 | 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言语残疾□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精神残疾□ 多重残疾□ | 残疾 等级 |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 |||||||||
家庭住址 | 邮编 | |||||||||||
身份 证号 | 残疾 证号 | 联系电话 | ||||||||||
录取学校及专业 | 全 称 | |||||||||||
详细地址 | ||||||||||||
县(市、区)级初审意见 | 残联(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审核意见 | 市残联(盖章) 年 月 日 | |||||||||||
开放大学、电大(分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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