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张村镇人民政府张村镇道地中药材丹参初加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渑池县张村镇人民政府张村镇道地中药材丹参初加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张村镇道地中药材丹参初加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gzjy.smx.gov.cn)“登录业务系统”,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30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渑采购(2021)第126号 | |||||||||||
2、项目名称:张村镇道地中药材丹参初加工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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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上料拆包机、滚筒干洗机、脉冲除尘器系统、振动筛选机等及相关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设备技术参数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30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或生产能力的经销商或制造商);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内容)。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或生产能力的经销商或制造商);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内容)。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10日 至 2021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gzjy.smx.gov.cn)“登录业务系统”,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 |||||||||||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gzjy.smx.gov.cn)“登录业务系统”,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9月30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9月30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渑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渑池县张村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渑池县张村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侯彬 | |||||||||||
联系方式:136*****72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鸿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经济开发区五原西路工商联大厦B座404室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36*****75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36*****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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