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4年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生产保障车及业务用车租赁服务
2021~2024年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生产保障车及业务用车租赁服务
2021~2024年天津分公司生产保障车及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4年天津分公司生产保障车及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ZYCJ-TJ-2021-1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5">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为确保正常生产,大港油区以及南部、冀东、西北、南方等外部市场项目部需租赁生产保障车;同时,生产保障中心现有业务用车逐年报废减少,须通过租赁保证正常使用。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本次招标价格有效期3年,按实际生产和经营业务需要确定用车租赁数量,按实际用车台班里程结算,招标结果有效期内每年签订一次租赁合同。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并纳入天津分公司租赁成本预算。项目每年预算金额为731万元(含13%增值税 )。共设置3个标段,可兼中兼得。
2.2 标段划分:
标段一:大港基地皮卡、生产指挥车及通勤保障车租赁服务
序号 | 租赁车型名称 | 车辆类型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租赁类型 | 备注 |
1 | 生产指挥越野车(A) | 丰田或其他国内同级别知名合资品牌; 3.5升≤发动机排量≤4.0升 乘员布局类型:7座 发动机最大净功率≥200kW 满足津、冀车辆环保要求 | 台 | 1 | 只租车辆 | 车辆投产年限5年以内(车辆注册时间至开标之日) |
2 | 皮卡车 | 长城或其他国内同级别知名品牌; 2.2升≤发动机排量≤2.4升 乘员布局类型:2+3座 满足津、冀车辆环保要求 | 台 | 4 | 含司机 | |
3 | 通勤大型客车(25座以上) | 座位数≥45座 | 台 | 1 | ||
4 | 中型客车(15座以上) | 15座~20座 | 台 | 1 | ||
合计 | 7 |
标段二:项目部生产保障及偏远站送班车租赁服务
序号 | 租赁车型名称 | 车辆类型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租赁类型 | 备注 |
1 | 生产指挥越野车(A) | 丰田或其他国内同级别知名合资品牌; 3.5升≤发动机排量≤4.0升 乘员布局类型:7座 发动机最大净功率≥200kW 满足津、冀车辆环保要求 | 台 | 3 | 只租车辆 | 车辆投产年限5年以内(车辆注册时间至开标之日) |
2 | 生产保障越野车(B) | 三菱、福特或国内同级别知名合资品牌; 2.0升≤发动机排量≤3.0升 乘员布局类型:2+3座 满足津、冀车辆环保要求 | 台 | 5 | ||
3 | 中型客车(7座以上) | 7座~10座 | 台 | 1 | ||
4 | 生产指挥越野车(A) | 丰田或其他国内同级别知名合资品牌; 3.5升≤发动机排量≤4.0升 乘员布局类型:7座 发动机最大净功率≥200kW 满足津、冀车辆环保要求 | 台 | 2 | 含司机 | |
5 | 生产指挥越野车(B) | 丰田或其他国内同级别知名合资品牌; 3.5升≤发动机排量≤4.0升 乘员布局类型:7座 发动机最大净功率≥200kW 满足津、冀车辆环保要求 | 台 | 3 | ||
6 | 大型客车(20座及以上) | 20座~25座 | 台 | 1 | ||
合计 | 15 |
标段三:业务、经营及零散用车租赁服务
序号 | 租赁车型名称 | 车辆类型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租赁类型 | 备注 |
1 | 小汽车 | 大众帕萨特或国内同级别知名合资品牌; 发动机排量不高于1.8升 不含购置税车辆原值低于18万元 满足京、津、冀车辆环保要求 | 台 | 2 | 只租车辆 | 车辆投产年限5年以内(车辆注册时间至开标之日);两种车型不少于2台北京牌照 |
2 | 小汽车 | 大众帕萨特或国内同级别知名合资品牌; 发动机排量不高于1.8升 不含购置税车辆原值低于18万元 满足京、津、冀车辆环保要求 | 台 | 2 | 含司机 | |
3 | 商务客车 | 别克或国内同级别知名合资品牌; 7座~8座 发动机排量不高于2.5升 不含购置税车辆原值低于28万元 满足京、津、冀车辆环保要求 | 台 | 1 | 只租车辆 | |
4 | 商务客车 | 别克或国内同级别知名合资品牌; 7座~8座 发动机排量不高于2.5升 不含购置税车辆原值低于28万元 满足京、津、冀车辆环保要求 | 台 | 1 | 含司机 | |
5 | 中型客车(10座以下) | 10座以下 | 台 | 非固定期限,随用随租 | 含司机 | |
6 | 中型客车(10-17座) | 10座~17座 | 台 | |||
7 | 大型客车(18-25座) | 18座~35座 | 台 | |||
8 | 中型客车(20座) | 20~25座考斯特或同级别客车 | 台 | |||
9 | 大型客车(30座以上) | 30座以上 | 台 | |||
合计 | 6 |
2.3 验收周期:中标通知书日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验收周期内中标人提供车辆未达到关键技术条款要求,招标人有权收回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决定按中标候选人顺序授标或重新招标。
2.4交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中标人自验收地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2.5质保要求:租赁期内保证车辆完好并安全运行;投标人所提供车辆车况满足使用需求,投标人承诺采用购置新车方式,交车日期需满足2.3验收周期要求。
2.6验收要求:所有交付车辆需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交接验收,出租方派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交接验收。车辆状态完好,司机证件齐全,交强险和商业保险齐全有效(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乘员险按车辆准乘人数足额投保),双方签订验收确认书后,驾驶员经过安全培训考核通过后车辆方可投产,租赁期内,由于车辆本身质量原因,乙方免费负责维修。
2.7 最高限价:详见《保障及业务用车最高限价表》
********6">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8">3.2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投标人已取得注册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资质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道路旅客运输一级资质证书。
3.3 安全资格要求:投标人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风险防控预案(提供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及风险防控预案文本)。
3.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近两年(2019、2020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5 驾驶员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驾驶员满足项目数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本单位自有驾驶人员 不少于100人(提供驾驶证。驾驶员要求为:年龄不大于50周岁,自出生日期至开标之日计算;身体健康;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车辆相符;从业年限不低于5年,自取得驾驶证之日起至开标之日);
3.6车辆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所有车辆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等安全监控设备,并在指定服务现场进行验收,驾驶人员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达到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经现场勘察发现投标人采取欺骗手段获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自有车辆按所投标段车型要求 ,每种车型总数不低于10台(车型与所投标段车型要求相符:标段1为皮卡车、客车、越野车各10台及以上;标段2为客车、越野车各10台及以上;标段3为小汽车、客车、越野车各10台及以上);提供行驶证、车辆清单等证明材料。
3.7 信誉要求: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②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提供截屏)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租赁车辆、驾驶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响应未出现实质性负偏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6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八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办理U-key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或拨打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咨询电话。
5.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5.2.1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账号提交第一标段 2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4万元人民币、第三标段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参加多标段投标,保证金需按标段分别缴纳并备注“车辆租赁标段X”。)
********4">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开招标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7. 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0">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施静翔 邮箱:********1@qq.com
电 话:***-******** 手机:188*****946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186*****27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2021年9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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