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医学中心超市经营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第五医学中心超市经营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第五医学中心超市经营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解放军总医院就第五医学中心超市经营服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第五医学中心超市经营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1-JQ06-F1333
三、公告时限:2021年09月09日至2021年09月30日
四、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拟聘请专业公司承担第五医学中心超市经营服务。中心共有3个超市经营场地:北院区综合服务楼地下一层军人服务社面积约200㎡,北院区感染综合楼一层生活和康复用品超市面积约 30㎡,南院区妇产儿科大楼地下一层军人服务社面积约 150㎡。服务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为中心工作人员、家属及住院患者提供经营日用(生活)商品、各类食品、副食调料、糖茶饮料、日用洗化、办公耗材、文体用品、针棉织品等超市经营范围内的预包装和定型包装商品以及水果蔬菜,及病人康复护理用品等(不得售卖烟酒、保健类商品)。
2、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不低于2.00元/平方米/天
(注: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收费范围:北院区感染综合楼一层生活和康复用品超市面积约 30㎡;南院区妇产儿科大楼地下一层军人服务社面积约 150㎡。);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如遇有不可抗力原因或军队新的政策调整,合同期限按新的政策执行;
4、项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100号(北院区),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8号(南院区);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军队或行业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有效的工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办公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五)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
(六)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七)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09月09日至2021年09月16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淀区复兴路28号新门诊大楼11层B区1106招标采购科招标二室(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以电子版形式发放至报名时提供的邮箱内。
(二)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后勤项目公开招标企业报名表》加盖公章(格式见下载中心附件);
2、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以及下列信息: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需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查询截图;
(2)军队采购网【需包含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首页-业务办理)信息】网页查询截图;
(3)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需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查询截图;
4、具有有效的工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下载中心附件);
6、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见下载中心附件);
注:(1)相关附件下载路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官网(http://211.166.249.33),打印填写完整并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上述报名资料需左侧固定装订为一本文件,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将《后勤项目公开招标企业报名表》作为文件首页,不需另做封面)。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09月30日上午9:30(星期四)(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30日上午10:00(星期四)(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新门诊大楼11层B区1106会议室二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21年09月30日上午10:00(星期四)(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解放军总医院新门诊大楼11层B区1106会议室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官方网站及院内局域网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周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新门诊大楼11层B区1106招标采购科招标二室(1)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采购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招标采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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