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北片区)补遗通知01
临沧市临翔区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北片区)补遗通知01
临沧市临翔区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北片区)补遗通知01
发布时间:2021-09-09
临沧市临翔区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北片区)
补遗通知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5.2拟配置的作业车辆停车场评审”内容变更为:“5.2拟配置环卫作业车辆停车场投入时间承诺评审(满分15分) ①承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历天内投入满足环卫作业车辆停放要求的停车场的,得满分15分;②承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20日历天内投入满足环卫作业车辆停放要求的停车场的,得10分;③承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历天内投入满足环卫作业车辆停放要求的停车场的,得5分;④承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超过30日历天投入或未明确投入时间的,得0分。”。
二、现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特许经营协议主要条款及格式”的“10.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在临翔区设立办公机构、设置办公场所、配备作业车辆停车场。设立的办公机构、设置的办公场所须满足实施本项目的需要。”内容变更为:“10.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在临翔区设立办公机构、设置办公场所,设立的办公机构、设置的办公场所须满足实施本项目的需要。按投标承诺时间投入满足环卫作业车辆停放要求的停车场。”;“44.2.5乙方未按投标承诺投入作业机械、设施设备的。”内容变更为:“44.2.5乙方未按投标承诺投入作业机械、设施设备;未按投标承诺时间投入满足环卫作业车辆停放要求的停车场。”。
三、现将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五、拟配置的作业车辆停车场及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变更为:“十五、拟配置环卫作业车辆停车场投入时间承诺”。
四、现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特许经营协议主要条款及格式”的“1.1.110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对招标文件予以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内容更正为“1.1.10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对招标文件予以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附件5:临沧市临翔区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考核细则”“6.博尚垃圾填埋场填埋管理考核(适用于南片区合同包)”的“(15)场区养殖鸡、鸭、鹅、猫、狗、猪、牛、驴、羊等家禽家畜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1000元,每发现一次扣500元—1000元。”内容更正为“(15)场区养殖鸡、鸭、鹅、猫、狗、猪、牛、驴、羊等家禽家畜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1000元。”。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遵照执行。
招标人: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1379号
联系人:廖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公司: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
联 系 人:赵洪猛
联系电话:158*****474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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