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104线福安罗江大留至甘棠观里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代建+监理一体化建设”项目

国道G104线福安罗江大留至甘棠观里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代建+监理一体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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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 G104 线福安罗江大留至甘棠观里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代建+监理一体化建设”项目 已由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德市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安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罗江大留至甘棠三角坪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42米,公路部分26米;甘棠三角坪至观里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1.5米。路线起于罗江街道大留村,顺接国道G104线罗江至东山段(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里程约4.8公里),后沿国道G104线老路布设,途径甘棠镇区、上塘村、牛柏洋村、建贝溪大桥(207米)跨越贝溪,终于甘棠镇观里村,与沈海高速甘棠互通连接线平交,并顺接国道G104线甘棠观里至蕉城段(已建二级公路)。路线总长7.9公里。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项目代建范围: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协助项目法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目标责任;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审核、签发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文件;依据合同协助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报经项目法人同意;审定一般设计变更并报送项目法人,协助项目法人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组织中间验收,协助项目法人组织交工验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配合项目法人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项目监理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具体包含路基土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工程的监理工作(具体监理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或综合甲级监理企业资质),且投标人必须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必须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查询,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2.2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2.3投标人的监理经验要求: ?企业业绩: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一项工程造价2亿元及以上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标1个合同段。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与招标代理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8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2.9当同一投标人同为施工、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2.10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2.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投标人名称、监理资质及证书编号、总监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登记的完全一致;且投标人必须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查询,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220.161.207.254/)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 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220.161.207.254/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 08时3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0.161.207.254/)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19楼,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2号宝信城市广场22幢2606室,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138*****596,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220.161.207.254/

联系电话: ********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安市富春路132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世纪大道福安市民服务中心7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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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监理 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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