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月亮泡蓄滞洪区防洪工程及安全建设项目勘测定界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公告

“吉林省月亮泡蓄滞洪区防洪工程及安全建设项目勘测定界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公告

  1.申请条件

  项目吉林省月亮泡蓄滞洪区防洪工程及安全建设项目,已由水利部以水规计【2015】3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白城市月亮泡蓄滞洪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择。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月亮泡蓄滞洪区防洪工程及安全建设项目勘测定界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2.2 建设地点:大安市、镇赉县。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主要工作内容:完成吉林省月亮泡蓄滞洪区防洪工程及安全建设项目的勘测定界招标工作;即:自前期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到招标档案归档等的全部工作。

  2.5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 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招标代理经营范围),申请人应拥有5名及以上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企业须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近期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

  3.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申请。

  4.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上限为1.00,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处理。

  5. 申请材料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5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白城市水利局五楼白城市月亮泡蓄滞洪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地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26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材料,项目法人不予受理。

  5.3 向项目法人报送如下材料

  ①《申请表》(原件);

  ②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③项目负责人的国家注册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④负责人及团队人员近期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鲜章);

  ⑤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原件)。

  上述材料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

  6. 联系方式

  地 址:白城市月亮泡蓄滞洪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家欢

  电 话:****-*******

  公告期为3日。

标签: 招标代理 勘测定界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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