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胡同地块棚改项目回迁房配套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新民胡同地块棚改项目回迁房配套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民胡同地块棚改项目回迁房配套供电工程已由南关区住建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选定承包人。

2、项目名称:新民胡同地块棚改项目回迁房配套供电工程

项目编号:JLFZ*******

3、项目概况:

3.1招标内容:新民胡同地块棚改项目回迁房配套供电工程

3.2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建配变总容量为1260kVA,新建环网箱1座、箱式变电站2座(容量均为630kVA),新建10kV电缆线路长约550米,新建 0.4kV电缆配出线路长约100米的供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3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3.4施工地点:长春市

3.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68.3461万元

3.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其中,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均须具有岗位证书;

注:①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

②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包含项目经理)。

4.3企业业绩:企业2018年至今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4.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5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6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文件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4)电力设施许可证;

注:以上相关材料复印件备齐加盖公章,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至16时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启和磋商时间、地点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从东门进入)。

6.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从东门进入)。

6.3磋商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从东门进入)。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关区南湖中街以西华润·橡树湾(三期二区)G8#楼409号

联系方式:李姣 177*****293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方式: 李巍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工 配套 回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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