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常州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标段;招标公告
常州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常州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已由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复的编号为:常天行审备〔2021) 2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州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的效果评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常州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标段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2.3、建设规模:东方化工原厂址地块场地土壤修复面积为6067平方米,修复体量为55253立方米,约108294.9吨。修复后恢复绿植,面积约23000平方米,并建设停车场 ,车位约500个。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并取得环保行政部门的备案认可且满足国家、省、市对居住用地要求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修复项目竣工通过效果评估并取得环保行政部门的备案同意意见、有关书面、电子文件及声像电子档案等资料归档完备、修复项目质量保修结束,所有与场地修复项目有关的效果评估工作全部完成时止。
2.6、投资总额:25000万元。
2.7、招标范围:①整个场地修复项目的技术管理权利和义务,承担招标人的全部职责和责任。为招标人提供包括全套、全过程、全天候、24小时的场地修复和相关环境技术的咨询及验收服务。
②定制项目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污染土壤现场修复施工和陆运管理制度,污染土壤陆运和水泥厂处置管理制度,隔离修复施工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要求,且必须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相关管理要求。
③根据修复项目内容及有关技术文件,提供场地修复和相关环境技术的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场地修复范围的测绘复核与确定、修复效果和验收采样监测,采样点坐标的测量;管理和监督修复施工单位对地块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补充调查评估方案并开展补充调查评估(如有);代表招标人对修复施工方案及修复过程涉及的环境技术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并进行监督;对修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修复方案变更进行专业论证并提出修复变更方案意见, 并代表招标人委托环保部门认可的第三方专业评估单位组织专家对修复方案变更进行评审,并报市环保局备案;负责与环保行政部门的联系、沟通、申报、评审、备案等全系列工作;负责协助招标人解决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提供与场地修复和相关环境技术的咨询相关的伴随服务和配合服务。
④根据通过备案的修复技术方案,制定项目的环保验收技术方案,组织对修复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急预案等组织专家评审。
⑤编制验收技术方案和验收报告,并代表招标人委托环保部门认可的第三方专业评估单位组织专家对验收技术方案和验收报告进行评审,负责修复验收准备工作,收集相关的修复验收资料;办理与修复项目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有关的所有应由招标人负责的工作;提供与场地修复验收相关的伴随服务和配合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专业 |
001 | 常州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估 | 706万元 | 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环境保护类相关领域 | 具备环境保护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监工程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4、其他报名条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承接过土壤修复(管控)效果评估项目等类似业绩。
注:a.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原件必须扫描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网5.0企业信息库” 中“投标所需资料”版块,原件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或录入不清晰,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开标时无需提供原件)。
b.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中选择已录入企业诚信库的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并建立链接,未建立链接或链接的内容不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09时30分。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本工程由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江苏舜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 |
联系人:徐工 | 联系人:薛红、杨欣羽 |
传真: | 传真: |
友情提醒:
1、请各投标单位在上传投标文件前,自行检查企业诚信库中相关电子扫描件,如出现异常,请更新完善相关电子扫描件,确保企业诚信库中所有电子扫描件可以正常查看和下载,保证数据可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未及时更新导致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2、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3、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下载园地”“文档汇总”中《常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在电脑前操作。
5、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的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所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 http:// www.czgcjy.com。
7、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8、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9、异议联系人:徐欢;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 招标代理联系 电话:13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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