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用棉被招标公告
救灾用棉被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采购救灾用棉被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受自治区民政厅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救灾用棉被。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救灾用棉被
项目编号: NZC2013-A10-169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3]06718号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救灾用棉被41666个,预算为508.3252万元;
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竞标人为生产制造企业;
(二)仓储条件及要求
竞标企业在呼和浩特市有固定的专用仓库,库容面积在3000平米以上,仓储时间保证在1年以上,并出具仓库的产权有效手续;在仓库的防火、防潮、防盗设施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并出具消防部门的有效证件;储备仓库设有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并配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传真机。
(三)发运货物要求
仓储、组织发运货物所有费用均由供货方负担。要求供货方必须熟悉全区12个盟市、101个行政区域;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要在12个盟市分别设有救灾物资代储点,并经自治区民政厅验收确认合格,确保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将救灾物资调运到指定的灾区目的地。当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供货方得知采购方发运物资信息的第一时间算起,要在24小时之内将救灾物资抵运指定的灾区目的地,并有接货方出具的验收证明。为确保应急需求,供货方要在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要专门设有救灾物资代储点。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两种方式报名:
(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nmgzfcg.gov.cn/),于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1月28日, 17:00时,通过“网上报名专栏”注册报名。
(二)投标企业填写《竞标供应商登记表》后(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zfcg.gov.cn/右侧下载)与其它报名材料一起,于报名期内每个工作日10:00—12:00时,15:00—17:00时递交到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网上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扫描件(均加盖公章)。
2.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3、仓库的产权有效手续;
4、仓库相关消防、公安等部门的有效证件;
所有报名文件均需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否则无效。
报名时间截止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会同采购人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结果见预审合格公告,请报名供应商随时关注采购中心网站。
经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可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的“标书下载”栏目下载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乌日图
联系电话:(0471)*******
传 真:(0471)*******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420室
邮政编码:010055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联 系 人:银洁
联系电话:(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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