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大华镇大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
湟源县大华镇大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
湟源县大华镇大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源县大华镇大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已由湟源县人民政府以源政[2021]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湟源县大华镇大华村
(2)规模:乡村集市、水系疏浚、景观拱桥两座、集市构架等;五个不同主题的庄廓院落,包含单体建筑的全部建安工程、室外工程等设计及施工。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并且[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分工明确。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1日00:00时至2021年09月17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 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
接收异议联系人:焦海君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38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湟源县大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同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1号19号楼14层1142室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焦海君 | 联系人:星先生 |
电话:********038 | 电话:********137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1年09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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