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主岭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及智慧水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公主岭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及智慧水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公主岭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及智慧水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20942.11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建设单位:公主岭市城市用水管理服务中心 | |
标段(包)名称:公主岭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及智慧水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代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公主岭市市区 | |
总投资(万元):20942.11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至2023年12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10日至2021年09月16日 | |
投标地点:公主岭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及智慧水务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联系人:吴贺 | 联系电话:****-*******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6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公主岭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及智慧水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及智慧水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21〕109号文件、公发改审批字〔2021〕1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主岭市城市用水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主岭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及智慧水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点:公主岭市市区;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对公主岭市区西四长街(铁北街)、雄鹰路等8条道路一次供水管网(连接管)进行改造,243各老旧小区和81栋单体建筑二次供水管线进行改造(包含楼内立管),在净水厂、公主岭大街、科贸大街等44各规划点位增设流量计、压力计、超声波水表等物联网远传设施,对城区供水系统进行智慧水务建设。 (1)一次网:改造给水一次网7677.21米,一次网明挖行车道路恢复面积18603.53㎡; (2)二次网:改造给水二次网195188米,小区内路面等恢复面积约156151.2㎡; (3)泵站撤并:城区老旧小区现有92座二次泵站撤并为47座智慧集成泵站,以及供电、自控、消防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城区老旧小区现有居民用户的水表(原位置)更换为智能远传超声水表5410块,同时更换楼内管线(立管)173925米; (4)智慧水务:供水管网SCADA系统、二供监控系统、DMA漏损综合管控系统、营业收费系统、物联网平台、移动应用、智慧管网探测内外业一体化采集软件、工单系统、水司BI驾驶舱系统、监管部门信息系统等智慧水务平台软硬件设施的建设;一次网44组超声流量计和超声波水表、以及配套检查井的安装。 2.4计划工期:2021年10月30日-2023年12月30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 (3)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特、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均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结果”。(详见吉建办〔2020〕34号文件)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9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6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城市用水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公主岭市正阳东街588号 联系人:吴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联系人:杜仲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duzhongqiu@cntcitc.com.cn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公主岭市财政局、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公主岭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17@qq.com 地址:公主岭市东正阳街588号(住建局五楼)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邮编:136100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6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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