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民政局殡仪车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上高县民政局殡仪车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高县民政局的委托,就其“上高县民政局殡仪车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活动,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上高县民政局殡仪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SG2021-010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 | 技术参数 |
1 | 殡仪车 | 1 | 辆 | 16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
二、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1年9月14日(北京时间)止,受邀供应商可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提供下列文件********0@qq.com%E8%BF%9B%E8%A1%8C%E6%8A%A5%E5%90%8D%E7%99%BB%E8%AE%B0%EF%BC%89%E5%90%A6%E5%88%99%EF%BC%8C%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89%E6%9D%83%E6%8B%92%E7%BB%9D%E6%9C%AA%E6%8A%A5%E5%90%8D%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6%8A%95%E6%A0%87%E3%80%82">进行报名登记,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
2.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投标保证金:3200元,于2021年9月17日17:00前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供应商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一致)。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账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供应商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见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表”)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招标文件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21年9月18日15:00(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地点:上高县民政局会议室(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锦阳广场对面)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六、签订合同
1.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七、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高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李先生电话:136*****361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锦阳广场对面
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柳怀东 189*****832报名联系人 张小玲 ****-*******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电子邮箱:********1@qq.com
八、公告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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