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城郊停车场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额敏县城郊停车场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额敏县城郊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经由额发改 [2020] 2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额敏县交通运输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额敏县城郊停车场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5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额敏县火车站北侧,额敏县综合物流园内,紧邻规划二路。
2.工程规模:占地总面积141598.04平方米,合212.4亩的停车场;包括停车场、值班室、大门、围墙、采暖、电力、视频监控、充电桩、车辆管理系统、绿化等。建设停车场道路硬化124274.03平方米,绿化及灌溉17225.89平方米,门卫室及大门2座,总建筑面积142.5平方米,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围墙1450米;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2套,自动洗车设备30套;室外供水管网836米;排水管网823米;消防管网1645米。室外电力电缆1360米,630KV 箱式变压器一台;照明电缆3670米,照明路灯48套,照明配电箱2座;充电桩10套;室外监控12处,监控摄像头36套及其配套系统。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②设计企业资质要求: (1)[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企业需同时满足(1)与(2); ③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④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9月10日至2021年09月29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8: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形式进行开标会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参与开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参与开标)。本项目需登录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企业需自行办理CA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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