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输送机等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粮食输送机等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粮食收储公司粮食输送机等设备(招标编号:FZHX-2013-G068)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溪县粮食收储公司委托,经监管部门批准对其粮食输送机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FZHX-2013-G068
二、招标项目:
品名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粮食输送机等设备 | 1批 | 624808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内,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所投产品生产商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 所投输送机的生产厂家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需提供生产商(昊溢、江禾、吴江胜天同档次或由于其档次品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按标书内要求在开标时提供相应原件审查。
五、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潜在投标人仅需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即视为投标报名,资料费:300元/份(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提交。下载网址:http://www.jxggzy.cn。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溪县综合服务大楼六楼)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人应按标书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九、开标时,投标单位带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给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备案。
联 系 人:过美华
联系电话/传真:139*****269 ****-*******
采购单位:金溪县粮食收储公司
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抚州市南湖路复兴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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