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双流法技委字第173号案件选定鉴定机构公示

(2021)双流法技委字第173号案件选定鉴定机构公示

(2021)双流法技委字第173号案件选定鉴定机构公示
2021年09月10日 14:58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选定鉴定机构公示(2021)双流法技委字第173号

关于(2021)双流法技委字第173号案件尤洪刚与高燕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08月24日,通过公开随机摇号选定的主选鉴定机构为四川中信司法鉴定中心,备选一鉴定机构为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备选二鉴定机构为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特此公示。

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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