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GJJS21003)龙山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编号:GJJS21003)龙山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批【2021】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慈溪市卫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建设资金来自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龙山镇人民政府)、慈溪市卫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市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慈溪市龙山镇灵峰路,东临慈溪市龙山医院,南至慈龙山Ⅰ201222http://www.cixi.gov.cn/art/2021/9/10/art_********33_*******.html,西临规划滨河一路,北至慈溪市慈东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工程按三级乙等医院标准建设,新增床位300张,其中首期床位开放150张,其余150张暂用于其他医技用房。工程新建住院楼、门卫、连廊等,建筑面积30645.97平方米,占地面积2589.65平方米,建筑密度11.4%,容积率0.98,绿地率30%。设置机动车停车位33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158个。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概算15498万元。
招标控制价:336984元。
工期要求:配合土建施工进度,检测完成后7天内提供全部检测报告。
质量要求:按本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完成各项检测工作,并提供各项正确的技术参数及提供满足质量监督站备案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
招标范围:本项目桩基检测工程,包含基桩抗压静载验检测、抗拔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检测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检测内容)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能力中应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检测内容,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建设工程检测岗位证书(地基基础检测),同时提供2021年5月、2021年6月、2021年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3.4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违法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镇级平台)中用交易主体信息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施工图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获取截止时间至2021年9月13日17时00分。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8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公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内】(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12楼1223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任选以下四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的一种进行缴纳)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6.1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0.4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下午17:0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GJJS21003【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慈溪分行
帐 号:****************8
咨询电话:****-********咨询人:虞女士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0.4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24时前。
6.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0.4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办理投标担保,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24时前。
6.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四:
银行保函金额0.4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向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必须有效,银行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24时前。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6.5其他说明与要求:
(1)投标保证金和担保服务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出具。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8.3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服务指南。
8.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单位人员进入慈溪市公建公共交易分中心需亮码及佩戴口罩,并遵守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
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12F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4F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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