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2021年9月2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2021年9月2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2021年9月2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2021年9月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禹州广义鑫佳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12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年产70万立方米干混砂浆项目、禹州市奕帆五金加工厂年产30万套不锈钢水槽项目、禹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矿山救护中心改造及戒毒病房工程项目、河南恒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T立方氮化硼、10T金刚石项目、禹州市豫中精密铸件加工厂年产3000吨农机配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禹州广义鑫佳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12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年产70万立方米干混砂浆项目禹州市方岗镇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吕沟煤矿院内禹州广义鑫佳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迈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禹州市方岗镇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吕沟煤矿院内,厂区占地约13533.4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年加工12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年产70万立方米干混砂浆项目。生产工艺为:(1)煤矸石加工工艺:原料(煤矸石)-磨制-筛分-成品;(2)干混砂浆生产工艺:原料(砂、粉煤灰、水泥、添加剂等)-配料-混料-成品。主要设备:旋臼磨、振动筛、空压机、除尘器、混料机、料仓等。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2.废气:(1)有组织废气:①煤矸石上料粉尘,旋臼磨粉尘,振动筛筛分粉尘,煤矸石颗粒及微煤粉筒仓上料,煤矸石粗颗粒及微煤粉散装粉尘,外加剂、粉煤灰、水泥筒仓上料粉尘,混合搅拌粉尘,干混砂浆储罐上料,干混砂浆散装粉尘: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或收集管道收集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②包装粉尘:装包废气经五面围挡的下料口顶部集气罩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2)无组织废气:厂区地面全硬化或绿化;运输道路全硬化并定期洒水,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车间密闭,地面硬化,安装硬质门,顶部设置喷干雾抑尘装置,物料输送全封闭,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0.5mg/m3)。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装置、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并实现综合利用。①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密闭送入微煤粉仓,掺入微煤粉产品中外售;②项目沉淀池泥渣定期清掏、外售;③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2禹州市奕帆五金加工厂年产30万套不锈钢水槽项目禹州市朱阁镇祁庄村禹州市奕帆五金加工厂河南蓝泰环保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禹州市朱阁镇祁庄村,厂区占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年产30万套不锈钢水槽。生产工艺为:原材料—冲孔—冲边—折弯—焊接—滚边顶角—自动焊—二次压边—拼装—打磨—检验—清洗—烘干—镀钛—包装—成品。主要设备:冲孔机、压边机、折弯机、顶角机、顶角一体机、自动控焊、氩弧焊机、平面打磨机、平面拉丝机、烘干机、镀钛炉等。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①有组织废气:焊接、打磨工序设固定工位,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②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厂界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并实现综合利用。①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钢砂和残次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②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3禹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矿山救护中心改造及戒毒病房工程项目禹州市梁北镇三峰山禹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禹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金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禹州市梁北镇三峰山禹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项目占地面积941.26平方米,总投资698.18万元,总建筑面积为2833.23平方米,其中用于矿山救护中心面积1891.97平方米,用于戒毒病房面积812.66平方米,用于戒毒门诊用房面积128.60平方米。利用禹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现有的的北楼进行翻新建设,包括室内外墙面翻新、给排水、电力、暖通空调、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装修及围墙等工程。1.废水:医院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池”,处理后废水用于院内绿化及周边林地养护用水,并配套建设集水池。运营期废水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标准。
2.废气:厨房油烟采用集气罩及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臭气防治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设施完全密闭。运营期恶臭气体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采取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各院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并实现综合利用。①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存放,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②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环卫单位处理。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4河南恒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T立方氮化硼、10T金刚石项目禹州市产业集聚区东产业园河南恒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金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禹州市产业集聚区东产业园,项目租用标准化厂房600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20t立方氮化硼生产线1条,二期建设年产10t金刚石生产线1条。①立方氮化硼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六方氮化硼、镁粉、叶腊石块等)—混料—压块—组装—合成—提纯(球磨、分离、水洗、烘干)—成品。②金刚石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石墨粉、金属粉、叶腊石块等)—混料—压块—微波烘干—压制成型—组装—合成—提纯(电解、球磨、分离、酸蚀、水洗、烘干)—成品。主要设备有混料机、静压机、六面顶压机、烘箱、微波烘干线、四柱液压机、摇床、振筛机、选型机、球磨机、电解槽、反应釜等。1.废水:项目立方氮化硼生产线、金刚石生产线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沉淀+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禹州润衡水务有限公司。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禹州润衡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1)有组织废气:一期立方氮化硼生产过程中混料、静压、造粒工序产生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二期金刚石生产过程中混料、造粒工序产生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电解工序产生氯化氢废气,酸蚀工序产生硫酸雾、SO2、NOx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2)无组织废气:项目生产置于密闭标准化厂房内,设备密闭操作,只留物件进出口,车间保持整洁;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3.噪声:项目高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并实现综合利用。①一期:废叶腊石块 、废导电线圈、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沉渣,外运至垃圾中转站;②二期:废叶腊石块 、废导电线圈、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石墨收集后交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废铁镍金属,交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③含镍污泥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存放,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5禹州市豫中精密铸件加工厂年产3000吨农机配件技改项目禹州市古城镇瓮厢村禹州市豫中精密铸件加工厂河南中环瑞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禹州市古城镇瓮厢村,厂区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技改前后总产能不变,年产3000吨农机配件。技改工程包括:将现有部分蜡膜造型工艺改造为覆膜砂造型工艺;改建后的生产工艺为:①蜡膜生产工艺:蜡料、水玻璃、石英砂、高铝石子等—制壳—焙烧—金属(生铁等)熔化—浇注—冷却—抛丸清理—成品;②覆膜砂生产工艺:原材料(生铁等)—熔炼—制芯—合箱—浇注—落砂—抛丸—成品。主要增加设备:射芯机、VOCs处理设备、袋式除尘器等。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中频炉冷却用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1)有组织废气:①浇铸工序废气、制芯工序废气、中频炉废气:浇注过程设置在车间固定区域,上方设置有固定式顶吸集气罩收集;制芯机上方设置有集气罩收集废气;中频炉设置在固定熔化区域,上方设置有顶吸集气罩收集废气,以上三种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焙烧炉废气:焙烧炉设置在固定焙烧区域,上方设置有集气罩收集废气,焙烧炉废气通过1套喷淋塔+水雾分离器+等离子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抛丸废气:抛丸机通过在机器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抛丸粉尘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中浓度限值,电炉熔炼废气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相关标准;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建议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厂区地面进行硬化;运输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车间密闭,车间设置二次收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利用袋式除尘器处理;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中的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中“其他企业”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要求。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并实现综合利用。①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物集中外售,残次品回用;②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存放,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③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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