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设备招标公告
森林防火设备招标公告
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09HW20210500 | |||||||||||||||||||||||||||||||||||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采购内容:
1、安装调试:供应商确保所提供的产品为原装正品,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免费安装调试服务,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2、售后要求:供应商保障(5*8)上门服务,随叫随到,7*24小时故障上门。设备故障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可提供备用机型; 3、合同签署订后,3日内完成供货; 4、货物验收合格且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款; 5、质保期一年; |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所有产品必须保证原装正品(提供原装正品承诺书); 3、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所销售产品生产厂商授权书; 4、确定成交之后三日内须将全部货物送至内蒙古根河市根森公司(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提供资料须真实有效,若招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报送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6、投标人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予以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报名时间 | 2021年9月10日16:00至2021年9月15日16:00 | |||||||||||||||||||||||||||||||||||
审查资料 | 参加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2291021442@qq.com): 1、报名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正品承诺书、保证成交之后三日内将全部货物送至内蒙古根河市根森公司承诺书; 4、产品官方授权; 5、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报价清单。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电子邮件发送资料扫描件。 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报名及报价时间:2021年9月10日16:00至2021年9月15日17:00 本次采购价格最高限价为:总价不得超过215840元,单价不得超过“采购内容家要求”栏中的“最高单价限价(元)”。 平台报价要求:报价人在竞价平台“报价”栏中应填写总价(单位:元)。 注: 1、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与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及其子属公司有过合作的供应商。采购方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平台报价除“标的”本身价值外,默认含备品配件、税金、装卸、运输、包装、质检、保险等全过程伴随的服务费用。 3、最低价为无效报价的,采购人有权顺延次低价供应商或取消本次采购。 | |||||||||||||||||||||||||||||||||||
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 |||||||||||||||||||||||||||||||||||
采购组织安排 | 1、注册和报名阶段: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www.ejy365.com/eweb/register),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23196)。 2、交纳保证金阶段: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无需上传报价单。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操作指南:http://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23196) 3、发布通知书: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1个工作日中心发布通知书。 | |||||||||||||||||||||||||||||||||||
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3000元 2.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17:00; 3.退 还: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上询价采购规则》 | |||||||||||||||||||||||||||||||||||
服务费 | 成交金额的1.2%(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 |||||||||||||||||||||||||||||||||||
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成交后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退还说明:未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指定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扫描件发送中心邮箱,中心收到且成交供应已交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 |||||||||||||||||||||||||||||||||||
货款结算 | 1、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并按时提供服务无任何问题支付全款。 2、供应商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存在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 3.成交人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未兑现承诺、未按时交付、非不可抗力拖延交付或不予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履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我单位所有采购项目3-5年。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王静 联系电话:18748194208 邮箱:2291021442@qq.com 项目咨询微信号:2291021442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联 系 人:赵宇 联系方式:13947003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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