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2021年资料票据印刷及标识标牌制作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2021年资料票据印刷及标识标牌制作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1年资料票据印刷及标识标牌制作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委托,就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2021年资料票据印刷及标识标牌制作项目(二次)(项目编号:DFHT-YN-ZB********)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2021年资料票据印刷及标识标牌制作项目(二次)。
2.2招标内容:大理复烤厂资料票据印刷及标识标牌制作(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采用分批次服务。
2.4实施地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6项目金额:约29.0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的相关内容)。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年检合格)。
3.3信用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犯罪正在执行期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⑤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⑥投标人未在招标人的不合格供应商目录执行期内(以招标人下发的供应商评价结果为准)。
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4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按单位负责人执行)、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印刷经营许可证》及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08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如已经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决定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放弃函”,并说明放弃原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楼1118号(云南分公司)
联系人:蔡潇逸、张建韬
电话:****-********、187*****724(蔡)、158*****251(张)
备注:报名期间如遇招标代理机构无人受理等情形可与招标人进行联系。
招标人: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红土坡
联系人:孟有成
电话:139*****600
日期:2021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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