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水文实验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五标段(招标编号:HXCTJX2021-G0601)招标公告
鄱阳湖水文实验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五标段(招标编号:HXCTJX2021-G0601)招标公告
[2021-09-10]
本招标项目鄱阳湖水文实验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五标段招标人为江西省鄱阳湖水文局鄱阳湖水文实验站建设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鄱阳湖水文实验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交货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环城东路102号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且安装调试合格的日期为最终交货日期。
2.4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5采购预算:78.53万元;招标控制价:78.53万元。
2.6 采购品目: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 |
1 | ★遥控无人船 | 1台 | 26万元 |
2 | ★泥沙在线监测系统 | 1套 | 30万元 |
3 | 发电机组 | 1台 | 14.9万元 |
4 | 激光彩色数码复合机 | 1台 | 1万元 |
5 | 彩色打印机(激光) | 3台 | 2.4万元 |
6 | 摄像机 | 1台 | 1.3万元 |
7 | 数码照相机 | 1台 | 2.45万元 |
8 | 资料柜 | 8套 | 0.48万元 |
2.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的供应、运保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知识产权、专利、培训、风险责任等费用,同时还包括税费、装卸及现场保管、现场搬运(含二次搬运)费、仓储费等与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资料费:本项目不收取招标资料费。
4.3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但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系统没有货物类分类,综合考虑系统资质设置与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制作等问题,将本项目系统分类设置为勘察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可以“水利勘察设计单位”身份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招标代理公司答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上传。
5.2制作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民服务中心(八里湖大道166号)东楼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CA数字证书,招标人不予接收。
5.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西省鄱阳湖水文局鄱阳湖水文实验站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汪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晨一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浔东支行
2、户名: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3、户名: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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