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汤阴县城市污泥处置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汤阴县城市污泥处置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汤阴县城市污泥处置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汤招标采购-2021-21 | |||||||||||
2、项目名称:汤阴县城市污泥处置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1,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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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3.预算金额:1100万元/年;最高限价:1100万元/年; 注: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污泥处置补贴费综合单价暂定385元/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单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18个月,特许经营权运营期28年(以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计算); 5.项目规模及内容:汤阴县城市污泥处置工程特许经营权,本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 200 t/d,分一、二期分别实施,其中一期150 t/d,二期 50 t/d。本项目为一期,处理规模为 150t/d,采用的工艺为 SPI 热解焚烧工艺,SPI 热解焚烧工艺是先将污泥经过预处理后进行焚烧处理,产生的残渣用作建筑材料、土壤改良剂或者肥料。 6.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汤阴县五陵镇汤屯路北侧,前岗头村南侧,镇抚寨村西侧; 7.运作模式:该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 | |||||||||||
6、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权运营期28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该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提供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提供,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或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培训证书或学历证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10日 至 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网上获取 | |||||||||||
3.方式:网上获取,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注:如果只是查看招标文件,用户可随时通过招标公告下方直接下载,并用查看器进行查看。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汤阴县人民大道中段 | |||||||||||
联系人:王静超 | |||||||||||
联系方式:182*****31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号楼 | |||||||||||
联系人:张雪路 | |||||||||||
联系方式:166*****32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雪路 | |||||||||||
联系方式:166*****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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