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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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信访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单位辽宁省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9月10日17:0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0日至2021年09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2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志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辽宁省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 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志强***-********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转8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涛、吴婷一

项目概况

辽宁信访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ZX-LNXF-2021-062

项目名称:辽宁信访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针对辽宁省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辽宁省信访门户、与国家网上信访系统接口(省本级)、市级网上信访软件系统(市级,含区县、各委办局、街道、乡)、全省各级共用软件系统(短信平台、数据交换子系统)、应用支撑平台(部门管理、人员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系统日志、工作流配置、字典维护等)的运维服务。

1. 软件运维需求

负责全省的电话及网络技术支持;负责系统中人员机构管理,文件模板管理

等系统管理员维护工作;配合客户整理系统数据报表,查询统计数据及系统相关文档工作;定期汇总整理问题形成需求,提交开发人员;定期系统巡检;定期系统数据备份及优化;系统运行日志分析;和开发人员沟通需求;其他客户交办的工作。

上述所有工作均需要在工作完成后形成文档留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档:

电话技术记录、巡检记录、优化方案、日志分析结论、其他客户签字确认的相关文档。

2. 现场服务需求

中标单位需要派驻至少一名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经验的工程师长驻现场,作

为现场服务负责人,现场牵头协调与用户单位的相关事宜。熟悉信访业务并熟悉信访信息系统,承担软件维护的相关工作任务(具体内容见 5.“软件维护需求”)。指定一名熟悉信访系统和现场经验的项目经理做为本项目的服务运维总负责人,根据系统运维服务需要进行远程支持和不定期的现场支持,确保整个系统高效、安全、稳定的运行,同时负责协调与用户单位的商务、技术、人员安排、项目管理及进度控制等事宜。

3. 用户培训需求

按客户要求,不定期对系统操作人员的系统功能使用进行培训。新人员的培

训工作。系统升级后应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帮助相关技术人员熟悉软件的各项功能及具体实现;培训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留存签到表、培训反馈表等文档。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后的12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0日至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五楼)

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准备以下资料(请携带现金购买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不需要)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 98号        

联系方式:姜志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转803            

联系方式:张涛、吴婷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志强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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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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