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我最喜欢的安康文化空间”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我最喜欢的安康文化空间”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引导人民群众走进公共文化空间,享受文化服务,提高公共文化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我最喜欢的安康文化空间”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1年度“我最喜欢的安康文化空间”评选活动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安康融媒,文化安康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
三、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站、中心)、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大剧院等。
四、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
各公共文化场馆围绕馆容馆貌、设施设备、功能空间、品牌服务等内容制作短视频。群众通过文化安康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线上为自己喜爱的场馆点赞投票。
第一阶段:
场馆视频拍摄筹备(2021年4月9日—5月21日)
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制作短视频参与本次投票评选,并提供介绍图文。文化安康平台进行汇总审核后统一上传平台。
第二阶段:
活动视频发布至平台进行宣传展示(2021年5月22日—7月25日)
由文化安康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网站)、安康融媒以图文形式分批推送各级场馆评选视频进行宣传展示。
第三阶段:
群众线上投票阶段(2021年7月26日—9月30日)
文化安康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网站)、安康融媒官微发布本次投票活动,场馆同步通过自媒体发布为自己的场馆拉票。各县区、各场馆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到文化安康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www.wlak.net)【数字资源】栏目为喜爱的文化场馆视频“点赞”投票。
五、视频要求
各场馆制作高清短视频(分辨率1920*1080,MP4格式),采用手机、相机、摄像机等横屏拍摄剪辑,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可搭配字幕内容或配音。
六、评选授牌
评选时间截止后,将根据平台投票“点赞”数排名评选出“2021年度安康市群众最喜欢的文化空间”10个,并由主办方为获奖场馆颁发奖牌。
七、组织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文旅局、各级各类文化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我最喜欢的安康文化空间”评选活动,积极引导各级文化场馆、文化空间主动参与,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公平公开,严肃纪律。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以群众喜爱为标准,真正将评价决定权交给广大群众。对利用第三方软件破坏评选公平性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类文化单位要充分利用本次活动,引导市民群众关注“文化安康”微信公众号及文化安康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本单位服务特色,提高本单位的社会知晓率。
八、报送方式
各文化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拍摄好视频文件,文件标题命名为:XX县(区)XX馆(站)参选视频.MP4(例:旬阳县文化馆参选视频.MP4),将视频和介绍图文、制作者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一同发送至邮箱********5@qq.com;
联系人:李玲;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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